整个二楼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儿,而且蝇虫一下子比原来多了很多。我忽然想起刚才地狱来客说的那句话——天气热了,把尸体交给警方是最好的选择。
废话,再不交给警方,尸体都快要成一滩烂泥了好伐?换谁也心里明白,赶紧把这个烫手山芋甩出去才是最好的。
“哦啦啦!哦啦啦!”
姜媛媛却像嗅到了猎物的猎犬一样兴奋起来,听这小姑娘的感叹词,她还懂点儿法语。
她不但兴奋,而且直觉超群。我俩站在楼梯口面对着七八个门口和走廊口,她似乎想都没想就朝着一条廊道走去。
果然,越沿着廊道走,气味就越浓郁,等走到廊道尽头右手边、能看到尸体的左脚的时候,已经臭得都睁不开眼睛了。
我最近确实见过不少尸体,但它们要么是刚刚遇害,要么老老实实躺在太平间里,这种现场的腐烂尸体还是头一次遇到。还没看到尸体,光听到进门时苍蝇“嗡”的一声散开,就已经让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一个箭步跨到门口,挡在了姜媛媛的身前。
我这样做是有自己道理的。
姜媛媛说过,她在分局里是个文职,但一心想破大案子。这样的新人我见过不少,他们都是听到有案件就特别兴奋,接近案件就更加兴奋,但一看到尸体——就另当别论了。
尽管我也不喜欢面对尸体,但自己总算有点经验了,好歹比初出茅庐的姜媛媛承受力强一些。
我回头瞧瞧姜媛媛,只见她嗅着臭乎乎的气味,面不改色心不跳,相反还砸吧了几下嘴巴。
——得,看她这样子,真是没怎么接触过案子的人。这要直接面对一具腐败的尸体,恐怕对查案的热情瞬间就被浇灭了。
“咱不行打电话摇人儿吧。”我守在门口征询她意见,“这活儿得法医来干。”
“摇人儿?摇谁?就我们分局那个居新城吗?他还不如我呢!”姜媛媛翻了个白眼。
一听见居新城这名字,我也打起来退堂鼓,这个小年轻认死理儿,上次云塘三鬼的案子里他跟沈喻争执半天,差点儿把刚失去“逻辑奇点”能力的沈喻给气哭了,我还跟他吵了一架。
可是,姜媛媛真的行吗?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把她劝住,自己硬着头皮进去先勘察一下。
但不管行不行,就在我恍惚之间,姜媛媛已经快步挤进房间里——但是,她没有大惊小叫,没有呕吐不止,也没有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