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在面前,也用同样的方式盯着我,她的头发很自然地蜷曲着,漂亮又可爱,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少女战士里的月野兔,还是性感版的。
“你老低着头干什么?”
“废话——你能好好穿衣服吗?”
“你能好好看我吗?”
“不能。”
“为什么?”
“求求你了,我阳痿,行了吧?”我挠着头发,抓狂到死地说。
“不行。”她斩钉截铁地回应。
“那你说为什么我不敢看?!你心里还没点儿第二个英文字母的数吗?我哪儿敢瞅你啊?今天要是敢碰你一下,明天我还不得被化学阉割了吗?!我的千金大小姐,你们俩一天热似火,一天冷如冰的,非要折磨死我不行吗?!”
“哈哈哈!”她开心地笑着,“太好玩了,太好玩了!”
她躺在沙发上,笑得花枝乱颤——我不小心看了一眼,是真的乱颤,乱颤,颤……
我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冲回了屋里。
先声明一下。第一,我生理机能还算健全;第二,我做过性取向测试,自认为还算是个不算特别直的直男。每当看到同住美女火辣的身材,撞见她挑逗的眼神,尤其是听到她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哼哼声时,我自己也把持不住。
但我却不敢碰她,不是她不让我碰,是另一个女生不让我碰。
关键的是,她恰恰住在那个女生的身体里,她们两人都分别有自己独立的灵魂。所以,就算她纠缠着我,但一旦我有什么不轨的行为,第二天必定会被另一个像狐狸般聪明的女生发现。
而那个狐狸般聪明的女生,也是我最爱的人,她叫沈喻,正是“言沈探案”系列的女主。
我死心塌地追了她整整六年,她也是我想娶回家的女人。
恋爱这东西,其实有时候更恐怖、更残酷。因为只要对方说一个“No”字,你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和成本都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片甲无存。
我就是这样每天都诚惶诚恐、掂轻怕重地过着,甚至生怕不慎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个动作,最后惹恼沈喻,让自己六年的心血烟消云散。
更何况,我固然温和迁就,但在某些方面却轴得要命——触及原则的好处,我宁愿不取。
所以每次被同住美女缠绕勾搭之后,我只能飞快把自己关在屋里,大声朗诵半天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或者连翻二十页“戒色吧”帖子才能压下心头的欲念。
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