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
之前因为丧尸挡住了视线,熊成看不清楚外面的情况。现在丧尸都倒在地上,这才看得清楚。
从前方缓步走来的是一个模样年轻的男生,他的脸上有着多处已经结痂的伤疤,脸上脏兮兮的,穿着特种军用迷彩服,脚上一双黑色马丁靴。
见多识广的熊成一眼就看出来,楚然手里的那把冲锋枪是已经停产了的美式汤姆逊。
“这人到底是谁?”
熊成难以置信的好奇道。
一个年龄看起来年轻的小毛孩,拥有超炫的车技和敏捷的身手,一个人一把枪,干掉了成百上千丧尸。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要是以前有人跟熊成说这件事,他估计会脾气火爆的跟那个人打上一架,然后气愤的臭骂:“妈的,敢消遣老子。”
最后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玩笑。
可是现在,他正亲眼的目睹整个过程。
正当熊成还在愣神的时候,楚然已经走了过来,推开车门外的残破尸体,然后打开车门。
打开车门后,楚然这才看清里面人的身影。
一头蓬乱的头发,头发下面是一张黝黑的国字脸。那簇胡子上还沾有血迹,看起来狼呗至极。
男人大概三四十岁,穿着和自己差不多的墨绿色迷彩服,脚上也是一双黑色马丁靴。身材健硕,人高马大。
迷彩服上还刻有武警官兵的字样。
这是一个军人!
楚然想着。
“你没事吧?”
看着他失神的模样,楚然以为他出了什么事。
熊成闻言,回过神来,他那双如同李逵般的浓眉大眼,死死地盯着楚然,那目光似是要把楚然看穿一样。
楚然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是怎么做到的?”
熊成开口第一句就把楚然搞懵了。
“什么?!”楚然不知道他在问什么。
“你是怎么把那些丧尸杀光的?”熊成说道。
“呃....”
楚然有些汗颜。
要是一般人都会先回答问题,然后再道谢。
这人倒好,一上来就好奇自己是怎么杀丧尸的。
“枪和脑子。”楚然回答道。
“厉害!”熊成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你没事吧?!”楚然又问了一句。
“腿受伤了,行动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