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案发现场的钥匙。
去县城的路很不好走,我们到了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菜市场冷冷清清的,只有零散的几个小摊还在摆着。
我停在菜市场门口,看着旁边的一处车轱辘的痕迹,只有常年停靠,才有可能留下这样的痕迹。
和我得到的资料相同,高王明确实在这里卖了两年的饺子。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说我是凶手,会冒险将人肉卖给过往的行人吗?
从他杀人,再到碎尸,再包饺子,以及回忆起监控录像中他喊老人的表情动作,他是一个极度冷静聪明的人。
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
事情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是一个变态,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生出快感。另一种是,人根本不是他杀的,他对此毫不知情!所以才会做出有驳他智商的事情。
福尔摩斯的探案集中曾经说过,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剩下的答案即便是再不可思议,那也是唯一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