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余殇果然也在等候。
那是一间曲径通幽的小阁,离胡狼的住居还有三炷香的马程。
小阁里非但有连余殇,还有整张桌的酒肉。
桌是长桌,肉也是天南地北,什么都有,不但有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就连雁肉、狍子肉也烹熟了在桌,然后再配几个冬季里的时鲜蔬菜相佐。
孟卿衣才被带入小阁里,眼睛都直勾勾了。饥肠辘辘的一整天,方才又动了手,看着一桌子的菜肴,自然食指大动。
更何况连余殇客气得很。
连余殇已经在招呼道。
“赶紧坐。”
桌前只铺排了三张椅子。
由于连余殇居中,他和孟卿衣只能分左右而坐。
连余殇先是看向左边,颔首道。
“快刀卿衣。”
孟卿衣也跟着点头,嘴边道。
“好说好说。”
其实孟卿衣的心思早已经扑进了酒肉里。孟卿衣正在仔细地观察每一道菜的烹饪手法,有的清蒸,有的水煮,有的红烧,渐渐觉得两瓣唇都有些发干,不禁要用舌头舔一舔。
只是主人的筷子未动,孟卿衣自然也不好先动。
这时连余殇又看向了他,也是客客气气地问候。
“残空。”
他则是作揖,道。
“连帮主。”
连余殇耿直地笑了笑,随即道。
“我知道你们从隽永城一路奔波下来,实在是辛苦了。”
孟卿衣苟同道。
“谁若说不辛苦,我一定把其打得连爸妈都认不出来。”
连余殇看起来则是很喜欢孟卿衣的幽默,连余殇笑着道。
“那我们先吃饭,下筷子,下筷子。”
有了连余殇的话,孟卿衣立刻就将手里的筷子竖了起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比适才和胡狼的对刀更要凄厉凶惨。
他的肚子当然也扁扁的。他却绝不是孟卿衣那样大包大揽的性子,一定是夹一筷子菜,配一口饭。而孟卿衣往往是碗里的还没吃完,筷子已经游离在其余的盘子上了。
最近连余殇一向都呆在夹马道,本不该像是饿死鬼投胎,但是看见孟卿衣的模样,竟也忍不住敞开了怀地吃起来。
竹筷时不时地敲在盘子上,清脆得像击乐的琴师一般。
突然,孟卿衣顿了顿;连余殇也就跟着顿了顿。
好客的连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