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的严格,根本没有什么盗版可言。
对于前世地球的歌曲他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能够在斗音上爆红。
就代表这首歌已经有其他的商业价值了。
他又不是傻子。
签什么买断?
三块钱的一首歌,一个人付费的话,他最少也能分到一块钱的样子。
没必要5万块钱就全卖出去了。
分成他不香吗?
他就不相信,一首歌他连5万块钱都赚不到。
……
而看着陈默的回复。
手机另外一边的李沐顿时就愣了一下。
国内三大音乐软件播放器,统治了国内音乐圈的半壁江山。
现在他们手里其实都不缺版权。
不过缺一些时下正当流行的歌曲来为他们的播放器提供更大的流量。
所以他才找上了陈默。
自然,他之前也调查过陈默的资料。
不然也不可能找到陈默的联系方式。
一个高中生。
本来以为给5万块钱,人家应该会直接答应。
没想到他居然会选择签分成。
看来,陈默倒是对自己的歌曲非常有自信。
当然,意外归意外,该签的合同还是要签的。
像陈默这样的音乐人他也见过不少。
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歌曲非常有信心。
但是不管这些人到底选择是签分成还是签买断。
这对他的影响都不大。
反正,只要他能够将陈默的这首歌签到天语音乐就行。
……
洽谈完毕之后。
陈默又和李沐聊了一些签约的细节。
合同李沐直接发到了陈默邮箱。
陈默只需要打出来,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直接快递到天语传媒的公司。
天宇传媒这边收到合同,以及陈默传输过来的完整音频之后,将会给陈默一次播放器的首页推荐。
而陈默需要做的,就是配合天语传媒,在斗音上注册一个音乐人账号,发布一段手弹吉他唱歌的音乐视频,为天语音乐引流。
也算是各取所需吧。
聊完了这些细节之后,陈默就没有再和李沐聊天了。
看着李沐发到自己邮箱里面的电子版合同,脸上微微露出一抹无奈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