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4 / 7)

是觉得有几分喜笑颜开,她感觉自己抱到了粗大腿,走向了顺风顺水的人生的第一章。

本来明筝是挺看不起那些穿书中的,动则便要抱着主角反派大boss大腿的人,狗腿,不要脸,各种趋炎附势,但是二次元跟三次元并不一样的,通俗一点的来说,就是站着说话腰不疼。

能抱紧大腿好好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直到真正的去生活,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可不是吗?况且这条粗大腿别人想抱还抱不住呢。

于是明筝暗暗的发誓,她一定要把这个大腿给抱牢。她想想自己参加临时考试的时候,临时抱佛脚的时候也是这般的拼命,他自然不能输了平时那种气势才对。

然后明筝转身大跨步的心安理得的出去外头打牙祭,来到这里一两个月自由活动的时间还不到两三天,在那一幢的云床上躺了整整的一两个月。

这边罢了,每天睡饱了之后就是对着苦的难吃的药。

面对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的生活,真的,说的你无法想象,听者落泪,闻者悲伤。

况且人类本来就是一个杂食动物。

如果是明筝自己一个人的话,光是走出这无忧殿,迷昏昏都找不着路,况且走出了这个殿堂,他也不知道往哪里走,毕竟当天裴枕流带她去的时候,先参加了一场大会,然后裴枕流再带着她走的,这其中经历了多少路,她又如何记得。

不过想起这个,明筝手就疼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叠一叠厚厚的纸卷,想都不想面临着它们。

生病也就这么一个好处,可以借着这个名头光明正大的偷懒了,不知道她病好了之后又该面对着怎样的折磨呢?

明筝稍加描述她要去的什么地方,大概有什么东西。阿尚居高临下的撇了明筝一眼,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阿桑也笑着。似乎也讶异裴枕流竟然会带明筝去这种地方,然后想着也微微的释然了,率先的走在了前面,为明筝领路。

本来阿尚阿桑可以走得很快的,但是明筝的小胳膊小腿又跟不上,又不能大张旗鼓地抬着明筝走,更不可能像少主一般毫无忌惮的抱着她走,于是一行人只好慢下了步子正好慢吞吞的走着。

阿尚有些头疼,略带着几分嫌弃看着两个悠哉悠哉的像是废物一样的东西。平时阿尚这一段路只需要几刻钟便到了,如今走了整整两个时辰!

明筝虽然非常的累了,但是她的还是坚持嗯往前迈动着小步子,不知这是不是所谓的望梅止渴,明筝越走越兴奋,想到烤鸡烤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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