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者不难挑选。
秦朝后期,鲜卑出了一位不世的英豪,统一了鲜卑的各个部落。把之统分为三部,是为东部鲜卑、中部鲜卑和西部鲜卑。建立魏国的是东部鲜卑的慕容氏,拓跋部属於中部鲜卑。比起东部鲜卑的慕容氏,拓跋氏与中原的紧密接触更早,但却不如慕容氏后来居上,反而被慕容氏在中原建立了政权,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便是拓跋氏接受唐化的程度不够。
拓跋氏的部中,现虽有少许的唐人,如代郡人孙冕,但其历任的酋率和部中的贵种少有谙熟唐人经典的。孙冕虽然有文才,但他得拓跋氏酋率拓跋倍斤的重用,主要是因他多谋,通晓阴阳谶纬,与经史文学无关。因是,这个使者,不需要博学多才,也不必出口成章。
拓跋游牧的属性仍然很重,一如游牧胡人的旧有风俗,其部贵壮贱老,钦重勇士。
如此一来,使者的人选就呼之欲出了。
莘迩选择了秃发勃野。
秃发、拓跋,本是一部。秃发就是拓跋,拓跋就是秃发。两者在唐文中书写的不同,纯是因为翻译的差别,在鲜卑语中,这两个词是一个词。秃发部与拓跋氏同祖,有血缘上的关系,秃发勃野其人,相貌俊朗,身材修长,英健善骑射,并且也聪明,用之出使,非常适宜。
配上赵染干的一个亲信,加上才从天水郡逃回未久的安崇,此三人便是一个小小的使团了。
安崇,是羊髦举荐的。
要说来,这个粟特人,倒是对上羊髦的眼了。
羊髦对莘迩说道:“安崇出入虏秦营中数四,成功地策反了赵宴荔,且在乱战之中,得以逃出性命,称得上智勇兼备,用他为勃野副手,出使拓跋,应能帮助勃野完成使命。”
那日赵宴荔举事不成,反被围困,安崇见机不妙,及早脱身,也是难为了他,人高马大的不说,还碧目浓髯,长相与众不同,很是吸引人的注意,真是连滚带爬,钻洞窜伏,实在藏不住的时候,前后手刃三十余秦兵,这才逃出一条性命,回到了定西。莘迩对他赏赐有加。
莘迩心道:“把安崇派给勃野作副手,可以提醒拓跋氏,我已讨定西域。西域降附,开疆千里,得民口百万,我朝宣威於葱岭,陇州虽仍不及蒲秦强,它却亦不能以小邦视我了。”
国与国间,与人与人间是一样的。
再说是“国家”,具体打交道的到底还是两国的“人”。名气与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名气大、第一印象好,底下的事情就会好办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