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收为爪牙,扩充自己的实力。
同时,这项制度且有一个长远的影响。
即是,从此次武举中脱颖而出的王舒望等人,其家虽皆非上流,但亦无不是当地的富户,这些人实际上代表了部分寒门阶层的力量。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数百、数千人的力量加在一起,那就是数百家、数千家,延以日后,势必将会大有助於莘迩在郡县影响力的增强。
再次,是他已经上书朝中,奏请令狐乐,借扩建泮宫的机会,另建武学。
在上书中,莘迩以三代以例,言道:“《孟子》云:‘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授军中名将以师任,教导兵事,此三代之遗法。方今海内凌迟,兵弱则国危。臣迩以为,宜效三代,设武学於泮宫,无事则讲演兵法,有事则为王征伐。况则,射、御,亦君子之艺也。”
一则,由古至今,最重“故事”。“故事”者,过去的事。只要是前代有过的先例,那么当再提出来时,就容易得到认同。二来,现今国家的最高学府虽说不重视军事的教育,但各军府却都各有学官,亦就是说,“军校”此物,在当下已是存在的,而非新鲜事物。
故此,莘迩的这道上书,没人反对,於日前得到通过。
相关的招生工作已在开展,招生的范围包括军中的中低级吏员、寒门子弟,如有士族子弟想学,也欢迎,鲜卑等胡落的胡人,只要报名,通过初试,证明认得唐文,也一概录取。
勋官也好、武举也好、武学也好,莘迩的这些举措,是在为扩大自己的军事势力,也是为了想在陇州进一步地提倡尚武风气。
他希望不止是底层的百姓,中层、上流的士族也能尚武。
要想让士子尚武,只这么几条还不够。
毕竟,此三条之措施,不是专门面向士子的,士子大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於是,就有了莘迩的第四条。
这一条,算是带点强迫的性质。
他上书请求恢复“乡射礼”。
“乡射”是先秦时期的四种“射礼”之一。它指的是每年春秋两季,地方的主官以主人的身份邀请本地的士人、学子,在本地的官办学校中举行比赛射箭的活动。
这项礼不是军礼,是嘉礼的一种。
虽然如此,莘迩看重的是,其所面对的对象却主要是读书人,也就是士子。
此礼是正儿八经的古礼,对莘迩的此道上书,朝臣们更是没有反对的理由。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