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WTO)提供的资料,1990年至1995年,全球贸易额增长了47%,而同期假冒商品贸易额却增长了150%。
打假绝对有利可图,打假绝对是个技术活。
所以,陈实告诉耗子和翟锋道:“不要小看打假,今后,你们两个一人负责拍照打听消息,一人负责打假,两人可以合作,不过似乎没有多少合作的空间。”
陈实打假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他的产品若是火爆的话,一定会有假冒伪劣产品的,因此,打假就非常重要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四季度对283家企业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其中182家企业每年用于打假的费用共达2.42亿元,222家企业共有1676人从事打假工作,平均每个企业从事打假的就有7-8人;160家企业遇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在1998年损失产值95.75亿元,占当年总产值的11.12%,年利税损失13.16亿元,占当年总利税的7.85%;这些数据仅是对200多家企业的调查。据估算,全国一年因假冒伪劣商品所造成的损失约有1300多亿元。
如此可见,打假有多重要,当然,若是被人恶意打假也是很头疼的。他打假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自保,首先是为了自己不受到侵害,只要自己干干净净,那么恶意打假也不过是小丑挑梁而已。
打假之所以有利可图,伪劣产品之所以那么多,那是因为我国涉及打假的法律很多,执行这些法律的部门也很多,各自为政。以工商行政管理为例:打假一般由经检部门负责,也有些专职打假人员,可它的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公平交易局执行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侵权假冒涉及的是《商标法》,基层商标部门人员少,有不少根本不办案;这次联合打假是消保部门指导,执行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层的办案力量更是薄弱。同行企业在正面市场上是竞争对手,打假要联合,是制售假者把名牌企业捆在一起的,联合可以引起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加大打假的力度,还可以降低执法部门和企业的打假成本,可是有些执法人员很不乐意;国务院组织各部门联合打假,要求媒体宣传报道、舆论监督,有些执法人员不欢迎别人在场,而是更喜欢与制假贩假者单打独斗,是否有便于黑箱操作之嫌?
还有执法的最基层单位是工商所,它既负责市场准入,又负责市场监管,权倾一方。凡是打假不力的执法部门,平时必然处事不公,监管不严,对造假售假现象漠然处置,直接管理人员有腐败问题。国民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