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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柒柒弯腰捡起,一个书签从书中掉落在地。
捡了起来,是一张纸质的书签,大概因为年代久远有些泛黄,书签上是一句手写的话:春风十里不如你。
字迹娟秀工整,看的出来,应该是一个女孩子写的,落款只有一个字:如。
看着书签上的字,洛柒柒不觉陷入了沉思。
原以为秦骜虽然招女孩子喜欢,但他性格强势又霸道,恐怕很难谈一段正经的恋爱。但是看到刚才这个书签,似乎在他年少时,曾有一个女孩子,与他青梅竹马,情投意合。
女孩是喜欢秦骜的,而秦骜,能将女孩的书签珍藏这么久,心意自然也是不比多说,只是,为什么两个人后来没有在一起?
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洛柒柒反应过来,急忙将书签夹入书中,然后把书摆回了原来的位置。
秦骜开门的时候,正好看到洛柒柒踮着脚往上奔着,像要拿书架上的什么东西。
“要拿什么?”秦骜关门走近。
洛柒柒愣了一下,然后从旁边随意挑出一本书,取了出来。
看到洛柒柒手里的书,秦骜又转开目光看了看书架上,眼中情绪不明。
“你来干什么?”
“这是我的书房,我不能来?”秦骜声音有些淡漠,走到书桌旁坐下,想了想,开口道:“我答应你的要求,撤走那些保镖。”
“真的?”洛柒柒一下喜不自胜。
这女人,很高兴?秦骜眼眉挑了挑,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洛柒柒先是疑惑,接着,她在秦骜那深沉如水的眼中,读出了几丝恶趣味。
秦骜猛的站了起来,将洛柒柒抱起放在书桌上,轻轻抬起洛柒柒的一条腿,搭在自己腰间,鼻中喷出炙热的气息,声音低迷魅惑,“你说呢?”
洛柒柒只觉得,这男人简直是一条泰迪转世吧?!
不过,总算她可以安安心心的出门买菜了,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的出门买菜!
因为答应好今天要给沼泽做火锅吃,下午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的来到菜市场,这一刻,洛柒柒觉得菜市场浑浊的空气味道都变得如此清新……
挑了很多菜,洛柒柒最后决定去买一点海鲜,提着两袋子刚买的菜,来到海鲜摊前,洛柒柒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一道黑影闪过!
回头看去,没有发现任何人。
经过上次的事以后,洛柒柒变得警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