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在6年前,他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经认识过一个女孩。
那时候,大学旁边有一家老书店,总是藏着一些年代久远到书页泛黄的老书,他是一个很喜欢收藏老书的人,有事没事就过去看一看。
那时候,他的洁癖还远没有现在严重,他也曾经喜欢那种人间烟火气,他也有过年少的青春期。
书店里的书可买可租,他经常是看到喜欢的书就挑出来买回去。
直到一天,他从书店买了一本书回去,回家摊开那书看的时候,发现里面夹着一张老版的钱币,钱币有些旧了,但仍旧十分平整,大概是被前一个租去的人当做书签夹在里面,还书的时候忘记拿走了。
他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随手拿了出来,放在一边。
哪知,下次去书店的时候,书店老板便找到他,问起了这事,书店老板人挺好,也热心,只是告诉他有个女孩子因为丢了书签特别着急,拜托他问一问有没有客人拿到过那本书。
他便将书签还了回去。
下一次再去的时候,书店老板交给他一包油纸包着的糕点,说是女孩答谢他的,他接了下来,那糕很甜,他不怎么爱吃甜食,但还是吃完了,后来腻了整整一个星期。
不知怎么,一来二去,他便和那个女孩子有了联系,联系方式也异常简单,每次都是通过书店老板。
他曾找到书店老板要女孩的电话号码,只是可惜,书店老板告诉他女孩没有手机。
说来奇怪,从小到大,或许因为家庭背景的关系,他从来不爱搭理任何女孩,和那个女孩的书信来往他却一点也不排斥,字里行间,他尚能感觉到女孩的稚嫩,估计年纪也比他小了好几岁吧。
两个人就通过这样奇异的方式联系起来,不知名,不知姓,说着一些不知说给谁听的话。
若说这世上真有谁听过他的心里话,大概那个女孩子便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
因为后来,他便没有再跟任何人说过心里话了。
这样的联系维持了一年,后来,女孩消失了。这本书便是女孩留给他的最后信物。
他不曾追究过去的这些事,说起来,也只是过客。
正想着,洛柒柒推门走了进来,“你怎么在这里,不是在楼下……”看到秦骜的目光落在桌面的那本书上,洛柒柒的喉咙哽了哽,“……吗?”
秦骜拉开抽屉,拿起里面的U盘,若无其事道:“嗯,我上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