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啪嗒”
一阵敲打键盘的清脆声响传来。
江云娴熟的打开作家专区。
没错,江云是网络作家,
俗称,写手。
在某空,以老扑街(gai)自称。
如今的他,已是白金大神。
他的笔名,很简单,叫爱吃土豆。
别无他意,单纯喜欢吃土豆,顺其意,便取了这名字。
当然,如此成功的他,由于每日2K的手残更新速度,而被诸位读者大佬所惦记。
有留言说,要寄送些礼物,来感谢江云让他们入坑,以至于他们彻夜难眠,朝思暮想。
“读者大佬,果然是爱我的,夜里不想着枕边的佳人,居然想着我这位让他们入坑的作者,真是深感罪恶啊。”
江云目光有些深邃,喝了口肥宅快乐水,陷入深深的沉思。
嗯,你问我,为什么要把可乐写成肥宅快乐水?
难道,你不知道水字数,是一名写手最基本的要求?
什么?
没见过水的这么光明正大的?
很好,今日让你见见。
作为白金大神的江云,更是深得此道精髓。
当然,在这世界上,有爱,就有恨,比如这位读者大佬……
在其评论区,留言说,拖豆写的书,就是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一般新人作者,或许会生气,甚至与之争吵。
但江云却很是欣慰,毕竟,现在的读者都会用俗语来调侃。
这文化水平,显然是提高了。
江云相信,看他的小说,涨涨见识,还是没问题的。
遥想当初,看网文那会儿,向来是用一句卧槽行天下。
谁能料到,如今的读者,文采飞扬,就连身为写手的他,都有些自愧不如。
“难怪各位大佬,天天囔囔着书荒,原来是他们长大了。”
江云很是感叹,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他情不自禁的又喝了一口肥宅快乐水。
这时候的江云,突然有种做父亲般的感觉,仿佛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虽然,他单身二十六年,至今是一名老处男。
但他的双手,却是陪伴着他度过了这些年的寂寞岁月。
咳咳,错了,是青葱岁月。
童鞋们,记得画重点,别跑偏。
“哦,对了,有大佬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