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但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平静。晋国少不了蛮族的牛、马、羊等,蛮族也少不了晋国的茶叶、成铁、美玉等。至于丝绸,蛮族人实在穿不了,体型太大,皮糙肉厚,整天上马下马,娇贵的丝绸穿不了一天就坏了。
项坤躲在自己的营帐中,拿了块羊毛制成的手帕,不断擦拭着青龙偃月刀。此刀可是他的宝贝,便是三弟狗子都不能碰一下。
项坤和狗子在秘境中于箭神一战,虽然败北,但依然令人敬佩。伏志论功行赏,项坤成了百夫长,狗子成了他的幅手,转门负责训练手底下那一百人。
晋国军中的百夫长可不只有一百人,有的百夫长手下甚至有五六百人,便是千夫长、勇武将军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的。
项坤手上这一百人,皆是贫民子弟,在某些人的关照下,这支百人队成了整个新军中,实力最弱的一支。
北地较冷,凉风从营帐的破洞外灌进来,吹的项坤寒毛直立。
握着青龙偃月刀,项坤没有在意凉风,心头倒是有一股子热血。每次见到它,都是热血沸腾。
“好刀啊好刀!项星说这刀比伏志的新军大旗还重要。嘿嘿,青龙,你跟着我,定不会弱了你的名头。你我一同饮尽敌寇鲜血如何?”
“哟哟哟,大哥,又和我大嫂聊天啊。啧啧啧……”狗子挑帘进来。
项坤每晚都抱着此刀入睡,时间一长,狗子就称青龙偃月刀为大嫂了。
“不是叫你带着那些小子们训练吗?日头都没斜呢,怎么回来了?”
“哎……北凌关太小了。五十万新军啊,加上原守军,整整七十万。还有各种商队。好不容易找了块空地,还被人家赶了出来。没办法,带着小子们跑了几圈就回了。”
“无所谓,窝里斗算不得能耐,上阵杀敌才是本事。即然没地儿训练,就让小子们休息吧。多吃多睡,上阵时给老子多杀敌人。”
营帐外,有两人远远的盯着项坤和狗子的破烂军帐。
其中一人着战铠,腋下夹着铁盔,腰佩镶满珠宝灵石的宝剑。似将军,又似上街把妹的公子哥。
另一人是道门中人,长衫布鞋,背手站那儿倒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谭兄,那里头就是项坤和狗子了。”将军道。
“他二人修为如何?”道人问道。
“皆有元婴期修为,实力不容小视。”
“如此……让他们出关察探敌情吧。咱们刚来,小心为上。”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