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邪神偷盗人家财物,将在他人家,或藏留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或娌人男女隐藏匿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强夺人魂魄者,分形。
诸邪神虚空中抛砖掷瓦於人家者,分形。
诸邪神击缚生人者,处斩。
诸邪神放火烧民间屋宇者,分形。
诸邪神入人梦寐以致生人魇死者,分形。
诸邪神往来於阳界者,送下鬼谷关收管。
诸邪神以邪法相抗正法者,分形。
诸邪神妄托上真名字者,送下镬汤地狱,或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千生,不舍昼夜。
诸邪神偷怜伏家、酒食,以喂人家男女者,处斩。
诸邪神连伍结党,侵害生民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连伍结党,遏截法官道士文牒者,分形。
诸邪神着人男女,以致陷身水火而死者,分形。
诸邪神着生人,以刀斧伤人者,分形。
诸邪神变形作怪惊动生民者,处死。
诸邪神因天地大赦而不能改过,仍继前非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连结党伍,杀人门丞户尉土地灶神,以居其位者,分形。
诸邪神吹口弄影,以邪毒流灌人脏腑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先祖者,处斩。
诸邪神以邪毒射人口眼耳鼻,而不令辨香臭,不闻声音,不得视明,口不辨五味者,分形。
诸邪神被人申论,法官不能尽情根究,遣符行牒驱降而不能改过,走遯潜伏於草木间者,处斩。
诸邪神虽作过犯,及发觉未发觉,而因大赦,具状申诉乞入正神部下,或岳吏兵行伍者,听。
诸邪神妄随生民未往盘合食物,以放毒炁侵害生民者,处斩。
诸邪神伤一人者,分形。已甚者,付逆鳞将军断罪,令万死万生。
诸邪神被拜章醮所请官员,或数未满,而假托形影,随从鬼兵者,分形。若其胁迫亡人者,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万生,不舍昼夜。或以铁丸灌之,及非法苦楚者,听。
诸邪神以生小孩为戏,以致惊恐啼叫者,处斩。未语话小孩者,加一等。或惊死者,法非若楚。
诸邪神闻生民持经念咒,而不恭敬回心归正者,处斩。轻慢者,分形。
诸邪神损害生民树木苗稼者,处斩。
诸邪神或作釜鸣并叫门户,现足出面露形,如此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