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发生的一幕让白娇有些愣神,没想到泪儿说走就走,虽说她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刚刚才放了大话,结果打都不打转身就跑,还真是让人有种一拳砸在棉花上的空虚感。
“哼,没有蠢到以卵击石,还算她有点脑子。”回过神来的白娇冷哼一声“现在没有人来帮你了,乖乖把它给我,说不定我心情好还能饶你一条小命。”
云佚根本没有理会她,只是继续朝怀里掏去,拿出刚刚用来划伤手臂的那把匕首,手起刀落没有一点犹豫的就朝左手腕上的动脉划去,这一下可不比上次只浅浅的一道,被割破的动脉使得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没有一滴浪费,全被正嵌在脉搏位置的印记吸收的干干净净,这次的伤可比上次严重得多,云佚为了防止伤口半路愈合,血被止住,是下了狠手的,刀都直接割进了肉里,然后才拔出来。
即便白娇搞不懂云佚在做什么,也能看出来事情不对劲,纵身就想扑向云佚阻止她的动作,可这次却像第一次她去杀云佚时一样,不仅碰不到她,还被印记重伤,一大口鲜血当即喷了出来。
云佚的脸色因为血液的大量流失已经变得惨白,身体也摇摇欲坠,不得不蹲下身子,以防自己摔倒在地。
说实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她根本不想用这一招,这根本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等收服了白娇自己差不多也要玩完了,只是现在的处境由不得她选择,不这么做就等着被吃进肚子里吧。
不多一会儿,觉得自己差不多没了半条命的云佚终于感觉到了伤口开始愈合,血也慢慢止住,这才松了口气,显然刚刚让泪儿先回到印记里是赌对了,自己这血确实是比预计的少流了不少。
离开云佚的印记变得和正常书本的大小差不多,吸收了血液后颜色也变得像血一样鲜红,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再不像原先在云佚手腕上一样颜色寡淡,显然是补充够了能量。
恢复正常大小的书漂浮在云佚面前,她将手伸进书里,缓缓从中拿出一根毛笔,那毛笔的材质和书一样,都是类似玉的质地,雕刻的十分逼真,颜色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白色,更显得晶莹剔透,完美无瑕。
不过最惹人注意的却是这根笔的笔尖,任谁看见都会觉得得尖利无比,仿佛只要轻轻将笔那么一划,就能在坚硬的石头上刻字,更不用说如果是握在手里朝着柔软的身体扎下去,说不定能一下子扎穿吧。
云佚手中握着这根毛笔,站起身来一摇三晃的朝白娇走去,被印记重伤的白娇眼神恐惧的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