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把手中的烟蒂掐灭,冷冷的看着他,说“我不想知道你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你爱过她们或她们中的一个吗?”
刘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从嘴里艰难的说出一句话“爱过……”
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起身离开,拉开审讯室房门的时候,回身说了一句“可惜晚了”,随即重重的关上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审讯室。
回到十三科办公室,我开始重新写起了结案报告,报告是这么写的:
刘诗琦案件于2015年4月15日14时已侦查终结,现申请结案。
嫌疑人:刘杰,男性,1987年6月8日出生,国籍华夏国,籍贯沪市,住址沪市滨海区帝国山庄23号,工作单位沪市美术学院。
嫌疑人:刘根发,男性,1958年4月5日出生,国籍华夏国,籍贯沪市,住址沪市银山区红龙路21号,无业。
嫌疑人:许丽萍,女性,1960年11月16日出生,国籍华夏国,籍贯沪市,住址沪市银山区红龙路21号,无业。
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刘杰触犯我国刑法第233条过失杀人罪,刑法238条非法拘禁罪申请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根发触犯我国刑法第310条包庇罪,刑法第27条第二款申请逮捕;
犯罪嫌疑人许丽萍触犯我国刑法第310条包庇罪申请逮捕。
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刘杰于2015年2月26日起将刘诗琦拘禁在,沪市银山区红龙路21号,从某宝杨晓军(另案处理)处购买总计48盒含氯丙嗪成分的镇静剂,对刘诗琦长期超剂量喂食,导致刘诗琦急性肾功能衰竭死亡。
犯罪嫌疑人刘根发,提供银龙区21号住所,供刘杰用以拘禁刘诗琦,并对刘杰非法拘禁刘诗琦的犯罪行为提供包庇。
犯罪嫌疑人许丽萍,对刘杰非法拘禁李诗琦的犯罪行为提供包庇。
写完结案报告,我交给李如松看了看,问他有没有问题。
李如松看完后有些不甘心的说“按照刘杰的情况,十年八年就可以出来了,太便宜他了。早知道把他引渡到腐过去,以他在腐国干的事够他枪毙了。要不老程,给你小情人,那个叫小米的打个电话,把刘杰弄过去得了!”
我白了李如松那货一眼说“首先腐国没有死刑,还有她叫艾米莉亚,也不是我小情人!”
李如松猥琐的说“嘿嘿,老程啊,没死刑,判个终身监禁也不错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