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放过你,否则,别怪我剑下不留人。”
当然了,我现在就是吹个牛皮,我现在自己最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我想灭了房新柔,那就是扯犊子,我现在勉强站稳而已,怎么能灭了他,而且刚才之所以能把房新柔击倒,绝大部分的功劳都要归功于我脖子上的吊坠,此刻的吊坠,早已没了之前的金光,取而代之就是普通的模样。
毫不夸张的讲,只要房新柔稍微恢复一些鬼气,那么我百分百就凉凉。
吊坠已经救了我一次,我难道还指望救我第二次吗?那完全就是扯犊子的。
所以我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让房新柔走。
厉鬼之所以称之为厉鬼,除了他们杀戮手段残忍以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可以短时间内迅速聚集阴气。
一个普通的白衣小鬼,如果被我刚才那么一顿抽,很有可能都魂飞魄散了,即使不魂飞魄散,恢复到正常的鬼气至少也需要三天的时间,而厉鬼不同,她们可能只需要三个小时,这才是她们最可怕之处!
房新柔狰狞的笑了笑:“不用吓唬我,你比我能强到哪里去?等你恢复后,恐怕都死了八百回了。”
看来房新柔这货还特么挺精明,还知道我现在的身体状况。
我脑海里飞快的盘算着计划,闭上眼睛,将体内所剩无几的真气运到了右手的指尖,接着指尖泛起一丝金色的光芒。
我对房新柔大声一喝:“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现在你绝大部分的鬼气早已消失,我这一击打出去,你觉得你还能撑多久?”
房新柔看到我指尖上金色光芒后,脸上分明有些胆怯:“怎,怎么可能。”
房新柔的言语有些哆嗦。
看来我把她吓唬到了。
正合我意!
“铛!”这时,我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吓得我一哆嗦。
我转过头,看到一个身材高瘦,面色苍白,身上散发着前所未有恐怖阴气的鬼,他的头上戴了一个帽子,上面写着一见生财四个大字!
这个鬼左手拿着一个手铐。
而他的旁边站着一个比他高半头,拿着木锣的鬼差。
高瘦鬼一边往前走着路,一边嘴里嚷嚷着:“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面前的房新柔看到这一幕更是瞬间低下了头,她根本不敢直面鬼差。
这一下让我不得思考了起来。
按常理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