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表示,他很不高兴,真的很不高兴了。
……
不管怎样都好,先保住狗头要紧。没有带衣服?无所谓,洛卿菲有银票。没有带食物?没事,洛卿菲银票大把。
可是,眼前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银票再多,也毫无用武之地呢。
洛卿菲饿的前胸贴后背,没有力气走路了,往路旁一躺,四仰八叉的毫无形象。“悯歌呀,小姐我后悔了,刚才的那个镇子上的马车其实还是不错的。虽然比不上我们家的那辆小驴车,可到底是个脚力。”
悯歌笑着听洛卿菲抱怨,然后靠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温柔的去拿洛卿菲头发上沾着的草屑。
洛卿菲趁机握住了悯歌的手,调(~)戏道:“我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有悯歌你这样的妙人相伴,要不,你给我做媳妇吧。”
悯歌红着脸,低头,仍旧温柔的笑,并不生气洛卿菲闲极无聊的调(~)戏。
主仆二人没吃没喝的穷开心,远处走来一队商旅。
有马车,有保镖,还有……香喷喷的食物。
洛卿菲的狗鼻子无比清晰的闻到了烧鸡味。
垂涎欲滴!
抢!
洛卿菲眼珠子一转,将自己的脸涂成小花猫,然后就这么往大路上一跳。“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烧鸡来。”
七八岁的小女童,叉着腰站在官道上,这就要打劫一队三十多人的商队啦?
然后被打劫的商队,整个都魔幻了——哎,这叫什么事,这么可爱的小女娃,咋就被饿成这样了呢。
商队领头的中年大汉,嘴角抽了好几下,这才骑着马走到洛卿菲的面前。“小家伙,你们家大人呢?”
洛卿菲呆萌的眨巴眼睛,小嘴一瘪,哭着道:“我和我姐姐跟家人走丢了,你们能让我打劫一只烧鸡吗?就一只,我饿……”
洛卿菲越说,声音越小,模样要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出门在外,助人就是助己。常年在外跑商的人,尤其喜欢多结善缘。
领头的又问:“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士,我们送你回家去可好?”
洛卿菲眼睛一亮,连忙拉着悯歌上前,道:“我叫洛卿菲,我姐姐叫悯歌,我们是江南人士,这次跟着家人出来玩,不想却在前头的鸽子岭小镇上走失了。”
说完,洛卿菲骗着脑袋问道:“你们能送我回江南吗?江南的程家老爷,是我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