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她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女生,当时的她不喜欢跳舞,后来她学了爵士。
那时我的成绩很差,偏科严重,数学、语文在年级排前几,英语却在班级排倒数第几,可我喜欢她,我要追上她的脚步,想距离她更近一些,想把一段美好的邂逅,变成永恒的爱恋,于是……我拼命的学习,最后达到了优秀的程度,可英语是硬伤。
除了我不懈的坚持与努力,她喜欢上我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她太善良,善良到零下二十度的冬天,外面雪花飘飘,她在校区看到一条冻坏的baby狗时,不顾闺蜜们的劝阻,将baby狗抱在怀里,脱下羽绒服为它取暖。
那一次,据我所知,是她唯一一次挨老师批评。
因为心疼一条小狗,使得自己手脚冰冷,俏脸冻得紫,还被班主任叫出去单独谈话,事后,我问她,值得吗?
她微微一笑,很是俏皮可爱,没有说话。
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单纯,无忧无虑,因为是在一个三面环海的城市,仅用一年的时间,我们几乎玩遍了所有的地方。
俄罗斯风情街、小吃一条街、现王国、老虎滩、棒棰岛等等,数不胜数……
后来,她上的是全市排名前三的高中,全省名列前十,我成绩稍差,进的是中等偏上的高中,可我们学校离得非常近,坐公交也就几站地的距离,那时她经常叫我送吃的去她学校。
笔画同学不敢不去,因为她是我的女神大人,我爱她。
然后,大学,她现在是大四,准备考研,而我在大一时就辍学了,不是成绩不好,我每门功课都是优,除了英语。
之所以辍学,是因为她太优秀,我想要以寻常的方式追上她的脚步,几乎不可能,所以,我只能另辟蹊径,选择进入社会。
很幸运,因为能力出众,我在实习期间,第一个月拿到了四千块钱的工资,那一个月,对我来说是魔鬼地狱式的折磨,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个小时,但效果斐然,实习期第一个月的四千块钱,无论放在任何行业,都是极高的成就,我做到了,因为我心里有她。
在我每每崩溃,想要放弃时,只要想到她,我就充满力量。
一个人一旦有了执念,努力起来就会非常恐怖,三个月后,我做到了别人努力一年才能达到的地步,半年后,我走到了别人努力三年,也未必能获得的位置,然后,一直延续至今。
可我说过,她要考研了,考研对她而言很简单,可对我来说,压力山大,因为她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