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的碧华顿时尖叫一声,拿衣袖擦去景宁脸上的鲜血,直到眼睛周围的鲜血擦干净了,她这才能睁开眼,看着前方。
场景已经变化。
狂奔的骏马和高高扬起的马蹄,此刻全都不复存在,唯一残留下来的只有路中央的一滩血迹,以及血迹中,被一斩为二的马的尸体。
而她的面前,有一个人,正提着染了血的宝剑,冷冷的瞧着那倒在血泊里的一个人。
“按照大燕律法,闹市中不可纵马,所有人当街纵马导致伤到无辜行人,严刑处理,阁下莫非不知道吗?”
这声音......是萧凛!
景宁一惊,心中隐隐有种复杂。
她当然知道萧凛和自己的父亲一同赶往西南战场,也是和自己的父亲一同回来,然而,她对于自己的未婚夫并没有多大的感触。
却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竟然是对方救了自己。
“荒唐,我乃是当朝郡主,你有何资格对本郡主大呼小叫!”
骑马的人自血泊中爬了出来,尽管身上沾满了血迹,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是个女子,声音也清丽婉转。
她一爬起来,便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被萧凛护在身后的景宁。
郡主?
景宁皱紧眉,在心中思考了一下,当朝皇帝有三个亲兄弟,一个异姓王,这些王爷所生的女儿都是郡主,不知道这位又是哪位郡主?
萧凛冷笑一声,“那又如何?律法所写,无论王公贵族,王子庶民,一旦犯法同罪论处。”
这番话,将女子望着景宁的目光,放到了萧凛的身上,正要怒骂对方,却在瞧见对方的脸是顿住了声音。
高挺的鼻梁,斜飞入鬓的眉,狭长冷冽的眼,以及望过来时,那冰冷的如同寒冬腊月的目光。
萧凛一贯是长得很好的。
他不为景宁所喜欢的主要原因,并非是因为长相,而是因为与京城才子截然不同的气质,他出身武将之家,在战场磨砺多年,见过风霜,杀过人,立过功,气质凛冽,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宝剑,随时随地都会取人性命。
这才是景宁不喜欢他的原因,他看过来的眼神中带着杀气,让过去娇生惯养向往文人骚客的她一阵惊慌害怕,好像下一刻对方就要把她掐死一样。
可惜,各花各入眼,景宁不喜欢,并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尤其是,如同娉婷郡主这般,同样出身武将,喜爱刀枪棍棒,还曾经去过战场打闹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