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料是她亲手调配的,味道自然不必说,单独闻着香味就格外诱惑人。
这个时代的酒席跟现代农村的酒席有很大的不一样,这个时代什么都是一锅煮,一桌上几大盆就好。
而林紫芙根本就不喜欢这种酒席,还是喜欢什么菜都能清清楚楚的,最好色香味俱全。
听闻林紫芙要做饭,都露出了好奇,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想要林紫芙做饭出来吃。
廖婶进灶房帮忙烧火,林紫芙则是把卤料放在锅中开始烧着。
猪肝留了一半出来,准备肝腰合炒,剩下的一半则是卤了。
大肠洗好,林紫芙也都放在了锅中,猪耳朵和猪尾巴也都卤煮在里面。
一大锅肉闻着味道就是香的。
林紫芙单独吸了吸空气中飘散的香味都觉得满足。
廖婶笑眯眯的烧着火心情格外的好:“我看明日你来掌勺好了,你做出来的菜一定比我们做出来的菜好吃。”
她就觉得林紫芙做菜味道很好,怎么说呢,用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火候掌握很好,不像她做菜,什么都一锅炖,做出来也没什么味道。
现在何大华可嫌弃她做的饭菜了,觉得很难吃。
这个也事实,跟林紫芙比起来,她做的饭菜当真可以说是猪食了。
林紫芙听到掌勺连连摆手:“我可不行,你叫我弄个三四桌还可以,那么多人我可忙不过来,而且明日我还得招呼客人呢。”
廖婶也只是随口一提,并没有真正的当真。
她也知道林紫芙事情多,只是试探性的问问,加入林紫芙答应了呢,岂不是可以吃到她做的饭菜了。
中午吃的菜都是林紫芙准备的,毛血旺是她按照川菜的正宗做法来的,好在这个时代除了毛肚没有,味精什么的没有,辣椒这些还是齐全的。
勉强的能做出以前吃的味道。
一共坐了两桌人,基本上都是卤味。
大肠还在锅中煮着,这玩意得煮很久,她琢磨着晚上来个油爆大肠,味道肯定很好。
而且卤煮过的也没什么味道。
内脏这种东西,还真不是谁都吃得下的。
对于喜欢吃的人来说是美味,对于不爱吃的那就嫌弃到家了。
如同榴莲一般,爱的人觉得味道香,不喜欢吃的呢,觉得臭不可闻。
好在大家都是穷苦人家,也没谁挑嘴,一个个吃得很香,这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味道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