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都不像个酒馆老板。虽然两鬓已经泛白,但是整个人看上去仍然十分有精神,壮硕的身体甚至比包括弗恩在内的大多数战士都要强壮。以罗德自己的说法,他曾经也是个被雇佣的战士,在赚够了钱并且体力不济后在德维尔安顿下来开了这家酒馆。这说法似乎毫无破绽,但是弗恩现在开始不这么认为了。
“如果说那位小姐对我隐瞒了什么,那么,罗德……”弗恩盯着罗德的双眼,“你一定也对我隐瞒了什么。”
“得了我的老朋友,关于我的事要是你不知道,那么整个瓦利斯都没人会知道,”罗德大笑着说,他把剑送到弗恩面前,“带上它吧,你要旅行很长一段时间,一把可靠的剑会帮助你不少的,你的剑留下,我一个小老头也需要件防身武器不是嘛,不过你的剑得先去铁匠铺回回炉,你看这刀口,都钝了不少了。”罗德说着,拿起了弗恩的剑,用食指弹了弹已经磨损的很厉害的剑刃。
弗恩本想拒绝,但是确实如罗德所说,要面对未知的旅途,一把好武器确实必不可少,“我可不会给你额外的介绍费。”
“当然,妮丝小姐给的介绍费已经够……”罗德猛然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见鬼,我说什么了?妮丝小姐应该快到了吧,我去门口看看。”
弗恩拿起罗德的剑,缓缓的把剑身抽出剑鞘一段,然后拔下一根自己的头发放到剑刃前,轻轻吹了一口气,头发仿佛在碰到剑刃之前就已断成两截。当弗恩把剑收回剑鞘时,罗德正好在对着不远处的妮丝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妮丝正缓缓朝“女王的眷顾”走来,在灰白色披风里是朴素而不失优雅的淡褐色羊毛上衣和长裤,在淡黄色腰带的右侧系着一把短小的匕首,这是昨晚弗恩要求为妮丝配置的。虽然妮丝并不懂怎么使用匕首,但是她对弗恩的建议仍然完全没有异议。而此时妮丝的右手正拿着一柄橡木手杖,整个手杖打磨的非常光滑,在手杖的顶端镶嵌着一颗透明无色的宝石,在妮丝一袭朴素的装束中格外引人注意。在羊毛长裤的底端,裤子被收进一双软皮靴内,虽然弗恩无法辨认出皮靴的用料,但仍然可以肯定它价格不菲,因为上面有着非常细腻的雕饰。
“妮丝小姐,您真是个守时的人。“罗德仍旧搓着双手,礼貌地和妮丝打着招呼。
妮丝微笑着,头发比昨天束的更整齐,几乎没有发丝垂在脸颊两侧,天蓝色的眼睛或许因为一晚上的休息,抑或是对即将踏上旅途的期待而比昨晚更显明亮,“罗德老板,早餐准备好了吗?”
“当然,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