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这句奇怪的话语,让陈希有些听不懂。
“沙暴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后,沙漠会暂时陷入平静,这个时候是雇佣兵进入沙漠的最好时机,而这个季节里面,沙漠的雷克江正是大片湿润的时候,雷克江会一直延伸到花园之城,大多数雇佣兵都会在这个时候出发!”
在陈希疑惑的时候,边上默默吃饭的里恩解释道,还是一副不苟言笑的老成样子,陈希曾经试过用挠痒痒让他唤醒沉睡魔的笑容,后者却只是一边痛呼一边挣扎,之后陈希就放弃了让里恩笑起来。
“也就是说,我过几天,等沙暴停了就可以出发了!”
陈希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神色激动。
“嗯!”
老洛克转过身来,开始慢慢的吃饭了起来。
看到里恩跟老洛克讪讪的样子,陈希突然觉得不是那么高兴了,他也慢慢坐下,继续吃起了饭。
接下来的几天,一切仿佛回归了常态,天空终日的昏黄慢慢变淡,零星的拾荒者队伍变得多了一点,而科索斯也总算是派人找到了陈希。
“喂!那个…诺克萨斯人,你就是科索斯说的不怕死的冒险者?”
一个明显不属于贫民窟的人出现在了古董小店门前,属于桥那边的肤色让他与这里格格不入,这片区域早已经契合了紫色皮肤。
来人身材并不健硕,但是十分匀称,一米七出头的身高比陈希还矮了一头,不过古铜肤色上面的刀疤让他看起来比陈希凶狠强大多了。
“走吧!我是雇佣兵团的!”
“我知道!”
陈希打量着来人,属于沙漠服饰的厚重布衣夹杂着零星黄沙,用长系带拴在腰间的挎刀,因为防止沙子进入而被牢牢绑在腿上的布鞋,头巾,甚至还有一副古旧的护目镜,这一切比拾荒者更高级的装备都在说明来着的身份。
“等一下,我跟老洛克还有些话说。”
陈希转身,老洛克跟里恩已经站在了门口,看着陈希,神色有些复杂。
“陈希哥哥,你能不能别去了!就跟我一起在这里守着这个店吧!”
里恩很少见的主动说这么多话,让陈希忍不住弯下腰摸了摸他的脑袋。
“不行呢!我跟你说过,我这么做是为了回家,我家里呢,还有不得不依靠着我的亲人!”
“对了,老洛克脾气不太好,你别惹他生气了,还有,记得看着他一点,别让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嗝屁了,记得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