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脱下,我帮你洗干净好不?”
说完,离歌做势要扒下面具男的衣服,手还未碰到他,就被他躲开了。
面具男低头,迅速将挂在衣服上的面条与葱花拍落下去,接着蹲下身子,欲将地下的碎碗片仔细收拾干净,却被离歌拉住了。
“我来我来,碗是我打碎的,应该我来收拾干净才对。”离歌蹲下身子,低着头,边捡着碎碗片,边自责地说:“看我,真是笨死了,连个碗都拿不住,不仅浪费小哥哥的一片心意,还将小哥哥的衣给弄脏了,就该罚我不能吃晚饭,你说该不该?”
离歌将托盘递给面具男,愤愤不平地说着,感觉自己真的是罪大恶极似的。
看了她好久,面具男才接过托盘,转身之时,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绕到角落的书桌旁,拿起笔,在铺好的纸上龙飞凤舞着。
很快,笔停,面具男这下是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只是,他竟然没有将门上锁。
就不怕我逃走吗?
离歌蹑手蹑脚想走到门在看看,头一转,看到面具男留下的笔墨。
好奇心使然,离歌在逃跑之前想瞄瞄那纸上的内容。
绕到桌边,离歌眼前一亮,纸上的内容倒没看清楚,就被面具男的字给惊艳到了。
一个男子竟写了一手极其清丽的簪花小楷,美而不藻,华而不丽,刚柔相济,行云缥缈,看的出,这字迹的主人是长时间下了功夫的。都说字如其人,面具男的字与他的人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这字,怎么瞧都像是女子写的。
难道说面具男其实就是女儿身?可是又为何做男子打扮,女子与女子相处不是更方便自然些吗?而且,她既然想隐藏身份,为何在此刻故意在她面前留下字迹,暴露身份。
离歌连连感叹,心中思绪万千,怎么想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着才将注意力放到留言的内容上。
听我一句劝,别乱跑,外面危险,看完请将留言纸烧掉。
记住,千万别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