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上的考量。鲜卑人所擅长的是野战,在广袤的大草原或者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鲜卑骑兵来去无踪,利用骑兵的速度优势可以将中原的步兵遛个半死。而汉人所擅长的是攻城战,无论是兵甲还是攻城器械,亦或者是战术运用,汉人军队都远胜鲜卑人多矣。
让草原骑马民族闻风丧胆的强攻硬弩,可以通过鲜卑营寨中以木材搭制的简易围墙,而射伤围墙后的鲜卑士兵,能够轻易洞穿并不厚实的皮裘的铁质箭头,可以给鲜卑士兵们造成极大杀伤。而若是进攻汉军的营垒,普遍装备铜制乃至骨制箭头的鲜卑士兵们,甚至很难破开中原士兵身上的皮甲。反而汉军城上的抛石机,可以在鲜卑士兵中间造成成片的大规模杀伤。
这一系列的原因,使得骞曼不得不战。否则,若是郭斌再给他们来几挂鞭炮,鲜卑大军便是高挂免战牌亦休息不好不是?更何况,汉家军士便是高挂免战牌,休战几日,待和连单于兵败的消息在鲜卑大军中散布开来,军心涣散,不用打就输了。
看着普遍顶着两只熊猫眼的鲜卑士兵从营中鱼贯而出,郭斌心中很是满意。眼前的这些鲜卑士兵,前日夜中遭到了郭二所部的偷袭,便未曾睡好。昨日一天行军,已是人困马乏,到了夜中,鲜卑大军营中又是鞭炮,又是迁移营地,直到黎明前方安歇下来。这过不了一个时辰,又不得不起床迎战,便是铁打的汉子,两日不睡怕亦要打盹了。
两军对圆,志得意满的骞曼在一众鲜卑酋首的簇拥下来到阵前,待要开口说话,却见对面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策马出阵。那人黑马黑枪,藏青色武士袍外罩着一领闪着森森钢铁反光的扎甲,威风凛凛,气度不凡,却依稀是当初在醉仙楼中有过一面之缘的年轻男子。
所谓扎甲,属于广义上的鳞甲,多是用长方形的甲片直接用皮条或者是绳索互相穿组捆扎而成。甲片横向纵向均互相叠压,刀剑难入。其甲片间的缝隙基本与人体平行,即使从伸缩部位的空隙钻入,兵刃也会被上下叠压的甲片压制在一个和人肌体平行的角度,难以对人体造成有效伤害。
在商周时期,中原便出现了甲片以青铜制作的扎甲,这种扎甲一直保留到了秦代。而随着汉朝钢铁产量的提升,铁质扎甲出现,使得其防御力大大提升,非但可以防御到刀砍枪刺,更可抵御极近距离内的弓箭射击。因此,扎甲便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统,也最为流行的主力铠甲。
然而,其防护性虽然极好,却也并非没有缺点,这种扎甲的缺点便是整体质量过重。对于郭斌这个懒人来说,披上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