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新任的东中郎将赴任,赫然便是郭斌的熟人,河东太守董卓。
董卓少好侠,尝游羌中,性粗猛有谋。而且他不仅体魄健壮,力气过人,还通晓武艺,骑上骏马,能带着两只弓箭,左右驰射。所以说,任何一个能在历史上留下姓名之人,都不是侥幸。中国近代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上海黑帮巨头杜月笙,发迹前也因一手削鸭梨的好刀法,人送外号“水果月笙”。
此时的董卓,由河东太守任上拜为东中郎将。太守秩俸二千石,中郎将秩比二千石。汉郡守俸禄为两千石,即月俸百二十斛;而比二千石,则为月俸谷百斛。不要小看这二十斛粟米的差距,这非但是实际利益上的差距,更是地位的差距。
《汉书·律历志》记载:“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斛是一种量器,呈直口直壁的圆筒形,平底,腹两侧各有一柄。东汉的斛,尺寸为:高24.5、口径36、底径34.4、深22.6厘米。根据1976年6月1日国家计量局度量衡史小组用小米所测,东汉时期,一斛的容量为20420毫升,即20.42升。
根据史学家们对《居延汉简》的研究,大致可以知道汉代西北边疆的士兵每月的口粮,约为三石三斗三升。石与斛等同,二十斛约相当于六个边军士卒一个月的口粮。而为了鼓励戍卒家属到居延安家,家属也发给口粮,所以有“家属名籍”。只是家属的口粮较之正卒则要少许多:一岁的每月一石,二岁至十岁的每月一石六斗,十七岁以上为二石六斗一升。因此,可以知道,边卒每月三石三斗三升的口粮,肯定是有余裕的。
而在前线,士卒能发到手中的粮食,则肯定不会那么多了。
因此,你即便是在汉朝做到了省部级高官――太守,以你每个月的一百二十斛粟米,也仅仅能够养活三十六个边军。若再加上几个俸禄肯定超过戍卒的属官,可能你一家人都要吃不饱饭了。
而且做官做到这个份上,大都是家中有田的大地主豪族,也没有人会在乎那二十斛粟米。然而,官场最看重的却是论资排辈,二千石与比二千石之间的差距,便实在是大得很了。
所以说,董卓从二千石的河东太守拜为比二千石的东中郎将,可以说是降职了。然而,从两者的地位与实权上来说,却是翻了过来。
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而中郎将,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