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来着,但她那么大个儿,力量比我大得多,我可没戏!要不,少爷!你自己去打吧?你打架赢媳妇,打输了她也心疼你,我是干什么呢?跟人打架还得为自己迎来一个敌人!”
“什么敌人?是情敌!你按说力敌她是不行,但你别跟她徒手比拳脚,跟她比剑,比射箭也行,应该都能赢她!”云小水正安排着冰霜呢,那边于小姐喊上了:“冰霜姐!咱比剑,比剑我打不过你!”
“你们听听!这……这塔玛就是吃定我了!”云小水想想,“也罢!你吃定我了,我也吃定你!我要把两车金玉收入囊中,那玉一卖又是一大笔金子!我滴个乖乖!我云小水不是娶个媳妇,而是娶了个财神奶奶啊!呵呵呵……”
这边云小水在心里还没笑够呢,那边冰霜与于明珠已经达成了协议。因为她们俩也都是争强好胜的主儿,嘴上说都不想应,但千万不能相信女人的话,相信你就输了!她们心里其实还是在想方设法战胜对方!
两人协商的是,比三场,三场两胜制。第一场比拳脚,于明珠确实力大拳重,冰霜虽然比她敏捷,但拳脚相撞的时候,一两次还可以,再多就受不了了。很快,冰霜便败下阵来。
第二场比剑,冰霜的灵活性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再加上云小水教给她的一套新型剑法套路,那不够轻巧的于明珠便远不是对手了,败得很快、很干脆!
第三场比射箭,于明珠更不是冰霜的对手了,冰霜自幼在深山了窜蹦跳跃、追逐与猎杀野生动物,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技能。无论是死靶还是活靶,冰霜都能百步穿杨。于明珠拿什么跟她比?自然很快又败了。
这样三场两胜,冰霜战胜了于明珠。云小水虽然自己没有参加比武,但他的招亲也宣告成功。
在于府正式举行了二人的婚礼,一天一夜的时间,于明珠就与云小水黏得掰不开了。无论在哪里,无论有谁在场,于明珠顺手就把云小水像抱小孩似的抱在怀里了。打横抱着,甩背上驮着,那都是照常的事。
云小水是胆战心惊、痛苦不堪。倒也不是心里头多么的排斥于明珠的做法,毕竟紧贴在于明珠柔软温润的怀抱里是很舒服的。实在是他内心深处更高一层次的文明,就是那新时代的绅士风度吧,让他脸面上过不去。
于明珠可不管什么脸面上好看不好看,也没有那么强烈的羞耻感,自己愿意这样做,男人又不反对,于是,她就抱着云小水玩儿下去。
要带着两马车宝贝和两马车美人走了,让云小水心中郁闷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