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猎人们沿着野猪们的脚印走下去,那一排重重叠叠的脚印一看就知道是一群野猪排成长长的队伍走出来的,但是……野猪有必要排成队吗?野猪会排队吗?
那些脚印基本上就没有走歪超过五公分的差距,野猪们怎么这么有秩序?
“奇怪……”这种情况下纵使是那些猎人们也有些疑惑了:“怎么感觉这些野猪有点不同?和我们以前遇到过的野猪完全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那些野猪里面似乎有一只野猪拥有MIRACLE,我估计是那只野猪统领了野猪群吧?
又继续走下去,因为有些无聊于是猎人们开始给我和唐志航讲他们以前狩猎野猪的情况。
据他们所说的,野猪这种生物因为其强大的繁殖能力和可怕的攻击力在自然界少有敌人,只有大型的猫科动物和狼群会去捕猎野猪。
但在闽海这种地方似乎并没有老虎豹子什么的大型猫科动物,狼群也是基本没有的。所以野猪可以说是这附近的霸主,除了人类以外它们没有任何天敌。
而且野猪的皮有绝佳的防御力,一个成年人拿着菜刀砍下去都很难对野猪造成太大的伤害,而野猪只要撞一下就很有可能对人类造成无法挽回的重伤。
更可怕的是野猪这种东西,怎么说呢……它是那种比较傻的动物,就是脑筋不会急转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猪撞树上了,你撞猪上了吧?
在山上的人对于野兽的危险程度有这么一个排行:一猪二熊三老虎。指的是猪对于人类的威胁最大,因为猪脑子不好,愣头青,遇见人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个野蛮冲撞。而且这货速度还贼快,你根本就跑不过它。
说到这里其中一人拉起裤腿将脚后跟露出来给我们看,那上面有一大块吓人的伤疤:“这就是之前我打猎的时候不小心被野猪咬到的地方,要不是他们当时朝着那只野猪开了五六枪的话我这只脚可能就废了。”
唐志航开了个玩笑说:“你或许以后能够参加一场美人争夺战然后成为大英雄。”
那人好奇道:“什么意思?”
我给他解释说:“希腊神话里面的大英雄奥德修斯在年轻的时候狩猎也被一只野猪咬伤了脚后跟。后来他参与了为争夺大美女海伦而爆发的特洛伊战争,最后成为特洛伊战场上凯旋的大英雄。”
唐志航又补充说:“虽然他老婆差点被别人抢走了,不过他最后还是抢回了自己的老婆。”
那人庆幸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