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见识见识。都是土豪,怎么人家巴先生就慷慨仁慈,杨蜀泽天天净不干人事呢。”
楼下就挺着巴先生派来的林肯轿车,司机还是个外国人:“苟晓晓女士,这位是你的朋友吗?上车吧,先生正在庄园中为你们准备午餐。”
说是庄园,还真的一点没撒谎。
一望无际的草场,马厩,人工喷泉,和一个大别墅。苟晓晓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还从来不知道北湖市的郊区有这么神奇的地方。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长桌尽头是个正在摆放餐具的中年男人,他的脸是很方正的英俊,眼眶是不同于亚洲人的深陷,目光深邃,鼻梁高挺,侧面露出优美的弧度来,眼角的每一缕皱纹都很有味道。
手上戴着白手套,他放下餐盘:“请坐,欢迎你,我的晓晓。我的英文名叫HannibalLecter,来到中国,入乡随俗,我给自己起名巴尼汉。之前总和你在信中交流练习中文,你对我的帮助很大。”
赞助人夸奖苟晓晓对他帮助很大,她简直受宠若惊,赶紧谦虚:“不不不,还是您对我的帮助大,这些年一直想感谢您来着。”
“坐吧,尝尝我的烹饪手艺怎么样。”好在巴叔叔本人非常的亲切,看着很严肃,实际相处起来却让人如沐春风。
他戴着白手套,打开银色的餐盘,盘子里的菜和苟晓晓在那些贵的吓人的西餐馆看到的几乎一样,但香气更加浓郁,色泽更加诱人。
“这是我根据烹饪大师的著作自己研习的一道菜,搭配着波尔多红酒,水果和肉类制成的坎伯兰调味酱,希望你们能喜欢。”他露出十分自然的笑容,让顾夕瑶也放松不少。
苟晓晓不太会用刀叉,还是扎起一块肉尝了尝:“非常美味,这是什么肉呢?”
“兔子。”巴先生微笑着,“清晨,还带着露珠的,矫健而有力的兔子在草原上奔跑,但它们终将落于猎人的手中。”
顾夕瑶整个人看起来得体又优雅,完全是当众出街的偶像风范:“您说话像写诗一样,真浪漫啊。”
“你是晓晓的朋友吗?我好像在电视看到过你。”巴先生惊喜的说。
顾夕瑶不动声色的露出偶像标准的笑来:“让您见笑了。”
“不会,我非常喜欢有活力的人。”巴先生眼中笑意更加浓郁,“人活着,得生机盎然啊,这也是当初我一看到晓晓的照片,就一定要下定决心帮助她的原因。”
“哦?”苟晓晓抿下一点红酒,有些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