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战士不服地说道。
他这么一说,更是引来众人的一阵哄笑。
而那战士笑着笑着,突然闭上了嘴,死死地盯着那个向后扭头的小王。他不敢相信地指着小王的脚说道:“你……你脚上的靴子怎么不一样了?你,你是谁?”
那“小王”此时突然转过头来,向他坏坏地一笑。虽然“小王”头上有面罩,可那冷厉的眼神绝对不是小王可比。
接着那“小王”如闪电般的出手,一指就点在了那战士胸骨上的膺窗穴。
质问声戛然而止,还没等其他特警反映过来,那“小王”早已经消失在了丛林之中了。
当众特警举枪之时,哪还有“小王”的影子?而这时,那个被点中的战士才缓缓倒地,人事不省。
只剩下四人的特警小队,此时已是惊弓之鸟。他们不敢相信刚才的这一幕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发生,而自己受过的种种训练,那刚才那人面前,就如幼儿园遇到了大学生一般,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不可能放弃倒地昏迷的战友,可背上他就等于又失去了一个战斗力,所以四人才原地固守。
而那个“小王”便是凌云枫,其实他完全可以换上之前被自己打晕队员的警靴,这样就可以更长时间地混在这个小队中,然后逐个击破。
可谁想到那个战士的脚实在是太臭了,饶是身怀异术的凌云枫也忍受不住。而且警靴材质偏软,虽然在防滑与耐磨上都比较出色,但凌云枫还是更喜欢穿自己这双打劫来的解放鞋。当然了,如果现在有一双他在龙魂时穿的那种军靴就更好了。毕竟军靴重在攀爬、抓地,以及沾泥后有着灵活性的巴拿马大齿底。
刘大龙此时也已经汗流浃背了,但他仍旧不敢动一下,生怕这一动就会给敌人送上破绽。
“不是说只是一个杀人在逃的嫌疑犯吗?这战术素养怎么比我在部队时的教官都厉害?”
“队长,真有这么厉害吗?”
“你以为我在部队那些年是白混的吗?”刘大龙仍旧十分地惶恐。
“那他也是特种部队出来的?”
“恐怕,恐怕比普通的特种部队更可怕。除非,除非他是……来自那个神秘的部队……”刘大龙摇头,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推测。
“还有比特种部队更厉害的地方?不可能吧……”
“啊……”
就在几人惊诧之时,突然的一声惨叫让所有人都转过头去,因为这音声实在太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