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到底谁才是野人?
当一个人衣衫褴褛地靠在墙角,我们很自然就会认为那是一个乞丐。至于他有没有向你乞讨,并不能影响我们对他是乞丐身份的判定。
同样,一个不穿衣服,身上还长有浓密毛发,在山林中乱跑的人,我们当然也会认为那是一个野人。一个智商、文明程度都不如自己的野人。他们肯定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甚至还会吃人。
但其实这都不过是人们的刻板印象,衣衫褴褛的有可能是刚被打劫过的富豪。而森林里不穿衣服的也可能是个隐士。当然,鲁滨逊在流落荒岛后也不穿衣服了。因为没人看啊,还会被枝条刮破。
而眼前这个只能用意识交流的女“野人”,却让凌云枫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首先是身高,那个女野人不再畏缩后,站起来足有一米九高。这让比她矮半头的凌云枫有些郁闷。
通过交流,凌云枫知道这个女人所了解的历史知识、物理知识、天文学知识……都不是他所能比拟的。
据她说,她的族人是一千多年前来到这里的。因为能量泄漏和交通工具损坏而无法离开。她们曾试图与当地人接触,寻求帮助。但当地人并不能与之交流,所以她们不得不又回到了这山林里。
而祸不单行,一次陨石撞击正好击中了她们的交通工具,彻底损坏了它。而她们不得不在这残骸中苟活挣扎。
交流的越深,凌云枫越感觉内心在颤动。这……这到底……他不敢相信,可事实就在眼前。以前有传闻,说米国曾经接触过地外文明,可至今仍只是个传闻而已。
而在凌云枫眼前的,则是一个活生生的……
“你,你是外星人?”凌云枫磕磕巴巴地问出了心中最迫切的问题。
那红毛女人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然后用意念说道:“更确切地说,我应该算是地球人吧。”
看着凌云枫不解地眼神,那红毛女人又继续说道:“首先我出生在地球,我的母亲也是真正的地球人,至于父亲……他也有地球人的基因。”
听到这里,凌云枫就更加地糊涂了,怎么可能是地球人?地球人怎么会掌握如此高明的科技水平?最少目前地球人还不具备这种能力。
而外星人,无疑在人类心中是高大上的存在,给人们的印象首先是科技非常发达,要不也不可能飞到地球来。其次他们都很有知识,很聪明。与之相对,地球人更像是个野人。
那红毛女人也可能是太久没和人交流了,所以很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