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决定了,慕雪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想着,大不了他做菜的时候,她去给他打下手就是了。
黄昏时分,菜市场开始热闹起来,冷言和慕雪走进去的时候,各种味道混杂着一起冲击鼻腔,他们虽然有点不适应这个味道,但是想到此行的目的,倒是没有打退堂鼓。
资料显示,地煞门的一个前辈——秦智斌,离开地煞门后,就来这个菜市场卖猪肉。
他在这里卖猪肉已经卖了十年了,据说,他割猪肉的手法非常精准,人送外号不差钱,不是说他不差钱,是说他割猪肉的时候,多一钱少一钱都不可能发生,所以大家都叫他不差钱。
这些年,他在这里卖猪肉都卖出名气来了,很多熟客都喜欢来跟他买猪肉,因为他不会像别的摊主那样,为了多卖出一点肉,人家说要十块,硬是给人家切十五块。
当然,秦智斌在这里卖猪肉,也得罪了很多同行,因为他的精准切割,不会为了多卖猪肉而坑顾客,很多客人都喜欢跟他买。
相对的,别的猪肉摊,自然也就冷清了,秦智斌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卖完收摊的,其他人要卖到八点九点,直到菜市场关灯,他们还要拿着卖剩的肉回家,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不过,秦智斌会古武,就算得罪人也不怕,那些人不是没找过他麻烦,只是,在他们见识过秦智斌的实力后,最后都敢怒不敢言了。
冷言拉着慕雪来到卖猪肉的摊位前,在猪肉摊上观察了一圈,目光锁定在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老汉身上。
老汉看起来六十岁左右,满面红光,一看就是身体非常康健,他那一手切肉的动作,简直是行云流水,顾客说要五块钱的肉,他绝对不会给人切五块五,冷言一看这切肉水平,就知道自己找到人了。
秦智斌看到面前站着两个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的人,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不过,出于做生意的本能,他含笑问道:“两位想要点什么?排骨?猪脚?还是瘦肉?”
“排骨。”冷言脱口而出。
“好嘞,要小排、肋排还是大排?”秦智斌问道。
冷言都被问懵了,没想到,排骨还有这么多名堂,他随手指了指那两根最长的排骨:“就这两根吧。”
“好嘞。”秦智斌把排骨往电子秤一丢,报了价钱,就熟练地把排骨切断,利落地装进塑料袋,然后递给冷言:“总共五十八快三毛,谢谢。”
冷言接过排骨,有点懵,他怎么突然就买了排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