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竟然喜欢上了闫沐琛……
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喜欢上了他……
脸盲的孩子从没对爱情有过期待,更何况一直在山上长大,习惯以孤单为伴,她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对某人心动。
如果不是爷爷装病把她骗下山,时莺恐怕会一辈子留在山上,当一个彻头彻尾的宅女。而现在,她不但跟别人结婚了,竟然还对结婚对象心动了。
因着这个发现,时莺拿药回来后再也没看闫沐琛一眼,她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哪一点让她心动了。只是喜欢这种感情太过飘渺,饶是她有精于计算的头脑也算不出为什么会喜欢。
“莺儿,怎么突然不说话?”
注意到时莺不对,闫沐琛轻侧身体面向时莺询问,微微垂着的眸子里布满担心。
男人侧身的动作让两人距离稍稍拉近,时莺紧忙后退,心脏乱跳了下,“没事,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人生哲理。”少女扬着小脑袋,很认真看闫沐琛,嘴角不易察觉的抿了下。
虽然想不通为什么喜欢闫沐琛,但既然她喜欢他,那他就应该也喜欢她,哪怕他对自己没有感觉,时莺也要让他喜欢上自己。
“人生哲理?”闫沐琛皱皱眉,不知时莺这句‘人生哲理’是从何冒出,但看她那认真的小眼神,他附和着点头,“若是想不明白,可以来问我,我帮你出些意见。”
“嗯嗯,等没人的时候问你。”时莺晃动着小脑袋,决定没人的时候仔细跟闫沐琛讨论下,怎么才能让他也喜欢自己。
又聊一会儿,晚餐总算是准备好。
席间时政凌一直端着酒杯敬闫沐琛,闫沐琛抬眸看看,虽没热情的回应,但时政凌敬的酒他全喝了。
本能算上和谐的一顿晚饭,吃到一半,时梦滢不甘的瞪时莺几眼,脸上忽然扬起笑容,“闫先生,光喝酒吃饭恐怕没什么意思,不如我给您跳一支舞吧。”
“我从小到大都在学芭蕾、爵士,同样精通现代舞,您喜欢什么音乐,我为您舞一曲?”
像芭蕾、爵士这种高级技能,时莺那个生活在山上的野杂种肯定不会!抱上闫先生大腿有什么用,早晚有一天闫先生会嫌弃她粗鄙没文化,而她只要好好表现,早晚有一天闫沐琛会发现她的好!
到时她就能把时莺那个野杂种踩在脚下,让她像坨烂泥一样再也爬不起来!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