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姗豁然回过神来,冲着初瑟笑了笑:“不好意思,只是觉得这位小姐有些眼熟,打扰到你们的话,我很抱歉。”
初瑟划拉了一下菜单,然后毫不客气地点了好几样鸡肉食物,才重新抬头看向陆明姗。
“那看来小姐你可能是认错人了,我这朋友没见过您。”
声音又娇又媚的。
听的陆明姗眉头直跳。
一想到初瑟和旁边这个她总觉得和她弟弟偷偷养着的那个女人相似的人能成为危城的例外,直接上顶楼去找危城,陆明姗就觉得十分的不甘心。
狐狸精!
心中暗骂,但面上依旧挂着优雅得体的浅笑:“是我认错了,不好意思。”
“无妨的,这世上长得相似的人也不少,偶尔认错也是正常的。”
初瑟皮笑肉不笑地应付着陆明姗。
都到这份儿上了,这人也该走了吧?
毕竟能用的借口也已经用过了。
其实若是论初瑟自己,她是不介意再和陆明姗周旋的,哪怕是再周旋个几百回合,她都无所谓。
只是……
余光看了一眼一直埋着头的左灵薇。
如果一直让陆明姗待在这儿,对左灵薇来说,是一个伤害。
初瑟一贯是恣意妄为的性子,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从来不会去顾虑这件事做得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亦或是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以至于灵界的那些人,只要一提到她,都只有三种反应——
嫌弃,或是深恶痛绝。
还有一种,便是痴迷。
但,她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
护短。
只是能真正入了她眼的人很少,在灵界,只有一个终箫,真的入了她的眼,所以她愿意和他多接触。
不过因为终箫实力强横,并不需要她来护着。
而现在……
反正至少她现在看左灵薇还是很顺眼的。
自然是会稍微考虑一下左灵薇的心理,照顾着她一点。
不过,初瑟还是小看了陆明姗的执着程度和厚脸皮的程度。
“这位小姐,你看我们一天遇见两次,也算是缘分,不如做个朋友如何?”
陆明姗的脸上挂着她自认为最温和完美的笑容,冲着初瑟继续问道。
初瑟耷拉着眼皮,百无聊赖地划了一下菜单,又加了一点小吃。
过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