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胖乎乎的呆萌兔子,被沈彦君提在手里,瞪着红彤彤的大眼睛一动不动,蠢萌蠢萌的。
晃悠着下山,只是没想到会在半路偶遇沈雪晴。
“沈小宝?”
一身清爽的少年,衣冠如雪,黑直柔顺的发丝简单束起,露出饱满的天庭,嵌着一双美得令人窒息的眼眸。
只道是祸国殃民的脸。
沈雪晴无比惊愕,她以前就知道沈小宝的皮囊长得不错,但小霸王的气质着实毁坏了他的容颜,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帅气。
但今日,少年长开了?
沈彦君停下脚步,淡淡地瞥她一眼,“有事?”
只要原女主对她不存敌意,她就懒得理会,也不想打交道。
“没”
沈雪晴还没说完,眼角的余光瞟到了少年手里的白兔,那骨节分明的手,正凶残地提着小肥兔的耳朵。
“你的手…”真好看。
忙不迭噎住,在少年波澜不惊的眼神下,沈雪晴干笑地拐了嘴角:
“你的手提着野兔哎!”
沈小宝的手也太好看了吧,十指修长白皙,宛如上等瓷玉,在斑驳的日光下泛着病态冷白的色泽,但看上去骨节有力。
沈雪晴自恃不是手控,却一时间陷入了怪圈。
沈彦君平静颔首,目不斜视地离去。
提着野兔算什么?
她还提过丧尸的脑袋。
回到家里,沈母已经收拾好,换上自己最新的衣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罕见的插上一支银钗。
只可惜银钗掉了色,显得有点老旧。
“娘,我不是给你买新布了吗?”
前几天她给全家人都买了新布,回娘家那么高兴的事,要穿得隆重点。
沈母面露窘迫:“我还没做成衣裳。”
其实她的时间都花在帮小宝做衣服了,自己的不急穿,而且也没想过出去。
乘坐牛车抵达县城,时间已经不早了,正好赵温良也在,沈彦君就拜托他帮忙请个假,自己和娘亲懒得再走一趟。
“好。彦君,二婶子,你们慢走!”
走在大街上,沈母越发紧张,手攥着死劲,额头冒出一层层汗珠。
不知何时沈彦君已经买了大包小包的礼物,还把娘亲领到县城最大的成衣铺子里。
“嘿嘿客官,想要怎样的成衣?”
沈彦君莞尔,“给我娘选一件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