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王志恒一呆,略显茫然地看向周强。
周强撇嘴:“放心,有你住的地方,在双锤山下面的那十几套别墅,你自己选个吧。”
王志恒顿时狂吞口水,呆若木鸡地看向周强:“老板,咱们公司这样牛叉吗?对于新人员工,一上来就赠送豪宅?我的天!您放心,我现在对您的忠诚度已经飙升到100了,绝对的Max!您说往东,我绝不往西,我就是您的爪牙和狗腿!”
周强:“……”
这个王志恒,也忒特么现实了啊。
轻易赚来的忠诚度,将来也是容易轻易失去的,就像是住在自己胸前玉佩中的陈胜利,他一朝觉醒异能,然后暴富之后,便是立刻就遗忘了本心,彻底变成了个暴发户,开始沉迷女人和享受。
在陈胜利人生的初期,那个在夜店中曾经给予他温柔,而且同甘苦共患难的女孩,他可是再也未曾提及,显然早就给遗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所谓的山盟海誓,真是不堪一击啊。
不过,周强也是有信心招揽他的,毕竟,王志恒也是个挺有良心的人,将心比心,倒也不难获得他的忠诚和信赖。
而且,王志恒将来接触到古武者和异能者的圈子后,他将意识到全球拥有着如此之多的强者,而他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个,并不特殊。只要自己不告诉他“血魔”这种异能究竟有多强,王志恒将并不清楚它的厉害。
毕竟,知晓血魔异能的人本就不多,而了解它的强悍的更是凤毛麟角。
自己只需告知王志恒,他的异能是A级,而且属于人人喊打的那种,让他低调做人,便可以让他安分很久。
血魔异能的成长,也是需要很多时间的,等到他彻底的成长为一个S级异能者的时候,起码也是三五年之后了。世上本来就不存在一种刚觉醒就能横扫天下所向披靡的能力,哪怕是以速成著称的异能,也是如此。
搞定王志恒之后,周强便是起身,跟他告辞:“你先好好消化消化我所带来的消息吧,关于你的异能,我需要一些时间,来给你搜罗10斤的熊血,10斤的狮血,10斤的象血,10斤的豹血……嗯,这就是所谓的四血之力。必须得用猛兽之血,才能够唤醒你体内的血魔异能。越是纯正,越是彪悍,越是刚烈的鲜血,唤醒成功率越高。”
“这些东西得去哪儿搞啊?”王志恒不禁有些茫然。
“呵,你已经卖命给我了,这些小事都由我解决便是。”周强轻笑,“你就等着便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