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花样的用线也都是浅浅的藕粉色和浅绿色,荷的花与叶,相互印衬。包括蕾丝袖上,也点缀了同系列的花样。
端庄优雅,又不失大气。
“太美了吧!”舒夏惊叹。
余笙却道:“我和我大嫂的绣工,远不及你锦绣坊里几位专业的绣娘。我们的水平也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完美!完美!”李依萝迫不及待要换上。
舒夏却带着旗袍躲开,“哎呀,再让我看看嘛!”
李依萝不跟她抢。
她还生怕抢坏了呢。
她哄小孩似的道:“妈妈穿上给你看,好不好。”
舒夏这才把旗袍给她。
趁李依萝去换衣服的时候,舒夏拉着余笙的手,宝贝似的端详她那双灵巧的手。
“简直是上帝之手啊!”舒夏由衷道,“我还是第一次觉得那么浅颜色的布料做出来的旗袍会那么好看!余笙,说真的,跟我一起做旗袍吧!”
余笙反握着她的手。
“既然你那么喜欢国风,为什么一根筋只做旗袍呢?”
舒夏不假思索道:“当然是因为喜欢啊!不喜欢话,我坐它干嘛!”
“国风,可不仅仅限于旗袍。你还可以尝试着做汉服呀。”
“汉服?”
显然,舒夏之前没有往这方面想。
余笙:“瑟瑟罗裙金线缕,轻透鹅黄香画裤。垂交带,盘鹦鹉,袅袅翠翘移玉步。美吗?”
舒夏:“美!”
余笙:“绶带盘金缕,轻裙透碧罗。美吗?”
“美!”舒夏转而又说,“我们国家有上下几千年的服饰文化,当然美!但是谁会把几千年前的东西穿在身上上大街?旗袍不一样。旗袍是近现代的产物,比较符合现在的大众审美。你就是穿着旗袍逛街,别人看见也不会觉得奇怪。”
舒夏有重重顾虑。
她现在做旗袍的销量都不如意,再去做汉服,那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总之,她认为汉服不赚钱。
余笙说:“兴许现在还没有那么多人能接受汉服作为日常服装穿在身上,但是这些人对汉服的热爱一分不少。你不也是因为热爱才做旗袍的吗。在现在的人看来,穿上汉服逛街的人是奇装异服的怪胎。但是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汉服在服装界也会成为一种流行服装。
当然啦,你的顾虑也是对的。做汉服不赚钱,这是现实。所以,不能把汉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