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余笙跟常旭去县城,搁他的招待所里碰见了才书记的侄女马雨凝。
马雨凝是招待所的前台。
今天之前,马雨凝还没见过这家招待所真正的老板,以为之前一起共事的经理就是这里的老板。上午常旭来视察,她才知道老板是谁。
“旭哥。”
见到常旭,马雨凝眉开眼笑,一声“旭哥”叫得更是格外亲切。
她以为跟常旭来的是他的女伴,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余笙。
她好长时间没见着余笙了。之前见面的时候,余笙还大着肚子。
她这一卸货,马雨凝险些认不出来她。
认出余笙时,马雨凝怔住。
她快速的搁脑子里整理信息。所有信息都绕不开余笙、桑平和常旭这三人的关系。
想着想着,她就想歪了去,认为跟桑平是结发夫妻的余笙和她的老板常旭有一腿关系。
轮搞关系的女人,走哪儿都跟过街老鼠一样遭人唾弃。
马雨凝对余笙露出敌意。
“你咋跟我老板搁一块儿呢!”她转而对常旭说,“旭哥,你知不知道他跟我姑父村里的一个……”
常旭没让她把话说完,“嫂子,你认识这个前台?”
余笙提醒他,“你忘啦。上回平给你打电话,叫你给安排一个工作。那工作就是给她找的。”
常旭恍然,“哦,就是她啊。”
马雨凝也想起来了。她这份前台工作是桑平帮着找的。
常旭这个九日招待所,是用一栋旧楼改建的。他眼光好也肯舍得花钱,愣是把旧楼改造成了一栋新楼,上下五层一共七十多个房间。
这样的规格搁县城是很少见的。
且不管生意咋样,就这样规模的招待所放眼整个县城也是数一数二的。
余笙大概了解了一下,整个宾馆就三个标准的房间——单人间,双人间和钟点房。
常旭跟她介绍:“后面还有个院子,还有一排平房。今儿上午我开掉的那个经理,就是把后面的平房给我租出去嘞。”
余笙打量前台。
前台就一张简陋的大桌子。
桌子上乱七八糟的,连一样能看的摆设都没有。
“本来从外面看的好好的,一进来却是这样的,立马就把印象分给拉下来了。”余笙实在无力吐槽前台这个风格。她都不知道该说是野性还是太随性。反正一点宾至如归的感觉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