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马义很快就失望了。
因为整个秘室,目光之所及之处,竟然是一片空旷,只有在秘室中间,摆着一张大理石桌,桌上,摆放着一具石棺,石棺里,是一具骷髅,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赔葬品,别说神马金银珠宝啦、文物古懂啦,就连一只破碗都木有。当然,如果有破碗,它应该也算是文物了,因为,这座墓看起来应该已经有些历史,堪称古墓。
因为历史在那摆着,所以,一只破碗,哪怕当年,人家是用来喂小猫小狗,甚至是用来装便便的,到了现在,它也是古董,肯定老值钱了。马义不是那种吃饱没事干的闲人,又不想装逼假斯文,所以他对古董这玩艺是既不懂,也不感兴趣,不过喜欢这些玩艺的傻缺多了去,而且都是钱多到烧手那种,所以他也不介意自己能够捡几个这种名叫古董的东东,然后高价卖给他们,挣点奶粉钱,呃……不是,是挣点零花钱。
结果天不遂人愿,秘室空空如也,他总不能拿几块人体骸骨出去卖钱吧?
当然,前提是这玩艺要能卖到钱才行,而且,他还必须不怕遭天打雷劈。
“这到底是哪个神经病啊,既然穷到连半点陪葬品都木有,为毛还将坟墓修得那么牛叉?这不是成心忽悠人吗?”马义心生怨念,却又无可奈何,人家就这么任性,你又能咋滴?不服你可以咬他呀,如果你不怕骨头磕牙,你可以尽情地咬。马义属狗的,天生爱啃骨头,不过不是啃死人的骨头,而是猪啊、牛啊之类新鲜煮熟的骨头,所以他果断放弃咬人家的冲动。
何况人死为大,尽管人家再多的不是,但是人家已经死了,所有恩怨也就一笔勾消,就不能再折腾人家,不然会遭天谴,对不?
他环视四周,这里已经是地道的尽头,如果再找不到出口,他只能原路还回,往相反方向寻找出路,虽然他非常不想再次看到那只恶心的鼻涕虫,可是,生死事大,与个人性命与自由相比,神马都是浮云。话说春秋时期,越王勾践在被吴王夫差打败之后,他为了取~悦吴王,让他能够对自己放心,然后网开一面,他都不惜品尝吴王的大便,为他“诊”断病情。
越王以九五之尊,为了自己的小命与自由,都不怕恶心云舔人家的便便,他马义一介平民,还能为了避免见到让自己恶心的东东,宁愿困死在古墓里?
不能!绝对的不能。
自己还年轻,还有父母要奉养,还有自己的女人要呵护,还有自己的兄弟要帮衬,自己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所以,他绝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