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了,就在雨过天晴阳光灿烂的午后,苍天良心发现派给他一个超级巨奖。
“跑!”
马义大喝一声,连衣服帐蓬帐都顾不上了,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
他不能不狂奔,因为这些家伙实在太贪婪了,一头大象不用半个小时就能被它们啃只得剩一副森森白骨,就他的小身板,可能不抵它们一分钟消耗。
人嘛,固有一死,不论他的死是重于华山还是轻于屌毛。他马义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人,他并不怕死,但是被万蚁噬身的死法太渗人,死后别说上天堂,就是下地狱恐怕都没有鬼衙门愿意接纳。
然后只能流落到信阴救助站,再然后,连骨头都被风干了,成了一具没有肌肉的干尸,更悲催的是,自己还得负70%的责任。
于是,在莽莽原始森林里,一场别开生面的追逐战上演了,前面,一个赤条条的汉子豕突狼奔,后面,密密麻麻的毒虫紧追不舍。
马义两条腿长,迈开的步子宽,三步两跳就跑了近十米远;虽然毒虫个小腿细,但人家有六条腿,所以速度只稍逊于马义。
人家还贵在能持之以恒,穷追不舍。马义渐渐气喘,毒虫势头不减。此消彼长,双方竟然拼个势均力敌。
马义心头火起,索性停下脚步,堂堂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居然被连畜牲都不是的东西撵得狼狈而逃,说出去伤面子。马义也已非昔日之马义,他现在是神医,是南云省军区飞豹特种大队的客座教官,面子,比生命更重要。
哼,虽然哥不是老虎,但是也绝对不是病猫,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欺负的!
马义要施手段了……
他发誓要让毒虫们知道马王爷头上究竟长几只眼睛……
他立定,转身,双手合并,打出手印,口中大喝: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