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们永远不会再见,我比他幸运得多,再过几年,我身上的鬼煞毒就会发作,届时我就不是我了,而你唐应龙……永远是唐应龙!
话虽然这么说,把自己给混成这个德行,心情也是很沮丧的。看了看周围:
黑暗,无尽的黑暗,连自己都看不到的黑暗,实实在在的伸手不见五指!
寂静,骇人的寂静,自己的呼吸声被无限放大,除此之外,再也听不到一丝声响。
悬浮,脚踩不到东西,头顶不到东西,没有空间感,没有重力感……
这是一种让人抓狂的体验。不知道在这里生存下来的各类物种,会疯狂多少次。
而我,现在也成了其中的一员,不知道自己多久也会疯狂。
此刻,依仗着自己在这鬼地方走过了几遭,我勉强维持着冷静。
摸索着,从兜里掏出了湿哒哒的手机。别看这手机是个不知名的破烂牌子,居然还没有被泡坏!从兜里摸出来的瞬间,就闪出了一阵光芒。
我看了看,一点儿信号都没有,除了这一点儿亮光,现在我的手机最有用的或许就是音乐播放器。我举着手机,先是朝四下照了一下,微弱的光投射在无尽的黑暗中,瞬间就散失殆尽,如同石沉大海。
想到自己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在这该死的黑暗度过,手机这种能发出光亮的东西,对我来说弥足珍贵。于是借着手机的光,颇有仪式感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脚,就忙不迭地关机了。
黑暗重新笼罩过来的时候,我收起手机,慢慢地摸索着自己兜里的几样东西。
两个打火机,半包泡过水的烟,一点儿零钱。
除了这些,身上还有一沓符,虽说外面几张已经浸湿,里面的还是比较完好的。
最后……还有林娇的那颗鬼泪…..
这就是我全部的家当了,不过在这个地方,时间、空间都变得毫无意义,更何况我这为数不多的身家。
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这些“家当”安排了一下符篆发动的时候是会闪出一道光的,打火机和手机也是能发出光亮的,这样我手里就有了三样能发光的东西。
忍不住的时候,先开手机。等手机彻底没电了,再用符篆,之后再用打火机,打火机快没气的时候,拿来烧衣服……
再之后……
我尽量不让自己想再之后的事情,因为这很容易让我马上就疯掉。
我盼着自己能睡着,这样或许可以做个梦,梦中能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