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了两句话,一句是患难知知己,另外一句是人穷志短。貌似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其实则不然。以自己的经历来举例吧,话说我出生的八十年代,小时候和妈妈居住在石家庄市内的一个大杂院里。院子里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既有高级知识分子,也有街头卖香烟的小贩。但大多数邻居都属于社会底层,那个时候,邻里间都很和睦。而且,那个时候,妈妈的娘家的姨妈们和舅舅们也对我偏爱有佳。每每去外婆家玩,我的位置永远是居中,端坐在外公外婆的身边,可谓是两人之下,十数人之上了。
但后来呢?我上小学的时候,外公外婆就相继去世了。我不敢妄谈政治,但是开放后,人心不古确实不争的事实。那些平日里和妈妈走的很近的姨妈和舅舅们都为了争夺外公外婆留下来的几件房产而打得鸡飞狗跳。妈妈一向很柔弱,每每相劝,都被误认为是要与他们争而被骂的无力反驳。那个不懂事的大舅还经常带着那个比我大六岁的表哥上门来闹,吵得街坊四邻谁都不敢吱声,如果换在以前,这种情况绝对不可能出现,肯定会有一些正气凛凛的叔伯,将他们劝开。
而且,更有一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的老娘们,拿我的身世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次让妈妈听见后,一向温柔如水的妈妈为了维护我,和一个嘴上无德的老娘们打了起来。
之后几年,妈妈就落下了心绞痛的毛病,知道后来,在一个月亮依稀可见的夜晚,妈妈带着对我无限的牵挂与爱,走完了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记得妈妈出殡那天,来了很多猫哭耗子的亲戚,包括我大舅家的表哥。那肥头大耳的家伙挎着一个庸脂俗粉的女人,装模作样的给妈妈的灵位行鞠躬礼。我也很给他面子,一脚给他踹的跪在了地上,按着他的脑袋,工工整整的让他做了一次孝顺孩子。
从此后,三年无爱,也不认为世界上还会有爱。有的时候也会唏嘘不已,这些人,为了一间简陋的平房,居然置亲情于不顾,居然连做人的尊严都可以放弃,真是太可笑了。所以,我不相信人穷志不短这句话。因为这句话的兑现概率,也许比花香穿裙子还低。(花香:又拿我的裙子说事,想死吗?)
直到,为了《乐园》而辍学,以一个赏金猎人的身份,结识了天下为家,结识了月、姐姐、弟弟、洋葱、星痕、云,纽扣,还有那个该死的家伙,以及天使的微笑。从穷到即将卖身不卖艺的浪子,到统一了乐园的天下第一大帮会的盟主,他们教会了我很多,其中,我学会了爱,明白了,什么样的家,才算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