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轩这话说完,周边那些日常与他为伍的医生极护士们都笑了,而叶诚身后的那群学生们,也都一个一个的涨红了脸。
就算是点一杯白开水,都比点这种酒要来的有逼格的许多。
赤霞珠……
这可是一种一听名字就已经烂大街的红酒啊。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没有82年的拉菲,能够进入我们餐厅的酒类,几乎都是世界有名的,而拉菲……似乎还排不上名词。”服务员微微一笑,抬起双手就给叶诚倒起了酒来。
叶诚看着这名服务员倒酒的架势,就知道这服务员一定是行家,这瓶啸鹰赤霞和赤霞珠不同,他可不是什么烂大街的酒,而是真真正正的红酒中的帝王。
啸鹰酒庄位于M国加州纳帕河谷产区,和其他酒庄不同的是,啸鹰酒庄只在收成特别好的时候才盛产红酒,不好的时候,他们宁可颗粒无收,也不愿制作不达标的葡萄酒,这种做法尽管是一种昂贵的选择,但的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结果可想而知,啸鹰酒庄的名声也越传越大,而其红酒的品质又属上品,这价格,自然就是水涨船高了。
至于这92年的啸鹰赤霞,那就更难能可贵了,据说92年的时候,因蝗虫侵害,从而导致啸鹰酒庄颗粒无收,可奇怪的是,蝗虫侵害了大多数的葡萄藤,却唯独没有叮咬酒庄西边的三四十亩地。
对于酒庄来说,三四十亩地的葡萄制作不出多少红酒,所以,庄主决定将这些葡萄都酿制成红酒,作为私藏或赠与。
据说,用这些葡萄酿成的红酒,酒香味浓郁,色如红血,余味悠长,相比较其他红酒而言,啸鹰赤霞,才是真正的酒中之王。
但很可惜,因庄主喜好喝酒,也愿意赠酒,现存于世上的数量也已经不多了,叶诚记得就在上一年,这一瓶啸鹰赤霞,还曾拍出过五十万元的价格。
所以,服务员自然是知道这瓶酒的珍贵,也不愿不识货的人品鉴,所以,他给叶诚和姜若云各自倒了一杯酒后,就很识趣的退了出去。
“呵,还真是穷乡僻壤出刁民啊,十六块五一瓶的酒就有,几万块钱的酒却没有?莫不是你们这里,店大欺客?”陶轩嘴角微弯,瞥了一眼叶诚随即低声朝着服务员说道。
服务员玩儿一笑,顺势脱下了自己的白色手套,再将这瓶红酒抬至手间,面朝着陶轩笑着说道:“这位先生,我想您可是说笑了,这瓶啸鹰赤霞可不是什么十六块五那种烂大街的红酒,这瓶红酒,是啸鹰酒庄的庄主斯坦.克伦克先生亲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