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锁好了门,就和你们一起来到了十字路口左边第二家卖烧烤的地方,找好位子坐了下来。
“等一下,我同学肖敏仙要来。”
“好啊!人多热闹,我们就在这等她吧!”
其实,肖敏仙,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壮大我们队伍的人。
她是,我在这边,你介绍我认识的第二个朋友,可能她是你的闺蜜吧!因为你经常提到她。
在鞋店还是我的天下的时候,我和你还有她,曾在一家奶茶店里喝过奶茶,还记得我们曾在奶茶店里,通过玩地主来消磨时间。
我们还以卖玫瑰花为赌注,谁输的最多,谁就该卖的最多。你是不会玩地主的,如果你真会玩地主的话,你就不会出出这样的牌来。
还记得那盘是你的地主
“对王,要不要?”
“不要”
“不要”
“三条2带个a,要不要?”
“不要”
“不要”
然后手上留着全是比a小的牌,那把你输了。你让我对玩地主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我真觉得玩地主的规则该改一改,就该先出大的,后出小的,也许那带给人的乐趣,远比赢钱带给人的乐趣要多的多。
“怎么现在都还没来,刚才就说已经到步行街了。”
“要不我们到十字路口那去等她吧!”我建议到
“嗯”
于是,我们一起来到了十字路口,没过多久,就见远方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
“是她,她来了。”你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我越来越确定我先前的推测是对的,她就是你的闺蜜。因为只有闺蜜才会有这样的默契。
当人都到齐了,我们就开始点菜了。那天,我们并没有吃很多,但我们吃的很开心,因为这些都是我们自食其力换来的。
那天我们吃到了很晚,二十三点都过了,结完账之后,又到了道别的时候了。
“要不我送送你们?”
“不用了,我和曾敏一起回家,她今天到我家睡,你就把甄欢送回家就行了。”
“那你们慢点。”
“嗯,你也送甄欢回去吧!”
就这样,我们分了别,我们又走到了那条熟悉的路上,又路过那家花店门口,本来是想绕道走的,可你劝住了我
“我们又没做错什么,干嘛见了他们,就像小偷见了警察似的。”
你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