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和往常一样。我将店里面的灯打开,然后坐在收银台前打开电脑,再点开酷狗播放器,然后静静的享受那舒缓的音乐,边听边等着这张椅子的主人到来。
每天都是在这个时间,八点十五分,她准时来到店子里,来到店子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她的游戏-扣扣炫舞,然后吩咐我去到那家叫做金筷子的早餐店帮她买一份干挑粉。
我每天都是那样的尽职尽责,或许我对她是做到了,可是对于这个店子来说我是擅离职守了。我不喜欢做生意,我不喜欢每天都待在一个地方。
我庆幸我能够在擅离职守的时候而不被别人发现,因为我对她尽职尽责了,或许我一直都只是一个过客。如果这个店子是我的,我想这样的事情一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好无聊啊!早知道做生意这样无聊,我还不如去帮着你伯伯做饭。”
“你做的饭能吃吗?”
“开玩笑,想当初在家的时候,饭菜都是我自己做的。”
“我也会做,可关键是做出来的能吃吗?”
“你看我现在好好的,这已经说明了问题。”
“那好,等一下我伯伯来了,你跟她说一下。你要是实在无聊了,你就出去逛逛,反正现在也不是很忙。”
“那到时候你伯伯来了怎么办?”
“我就说你去修眼镜了呗!”
我想不出别的借口,可能是因为我太笨了,亦或是我太老实了,这个借口一直都很管用,我也不用去想别的借口,因为她的伯伯压根就没问过。
“那我出去了,到时候有什么事情你就给我打电话。”
“嗯。”
出了店子的门,我就往右拐,因为我知道在前面离我们店子不远的地方有个新华书店,穿过十字路口,走了不到一百步,就来到了书店的门前。
对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尽避我们湖北也有新华书店。湖北的新华书店我也进去过,但怎么说呢?这毕竟是在湖南,而且只是湖南的一个小小县城。
我在书店旁观察了一下,看了看进进出出的人,大概了解了一下,是怎样一个流程。人总是对未知的感到有点畏惧,但一旦当他们了解了之后,又变得大胆了。
我按着一般该有的流程进入了新华书店,我看了看里面的布局还算是有条有理的,人总是喜欢联想的,看着书店的读者中既有老人又有小孩,还有中年人。我逐渐意识到人类正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