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个带头保安看见陈佳仪拿出一把手枪指向他时,不仅他傻眼了,他带来的十多个保安也全都傻眼了。
只见他们所有人都一脸苍白的望着角落的董天庆,那样子就好像在对董天庆说,对不起,老板,我们帮不了你了…;…;
虽说他们这种酒吧的内保,经常帮老板平事,帮老板打架,可当他们在面对手枪这玩意儿,虽然拍老板马屁固然重要,终究还是要为自己考虑一下的。
因此。他们在陈佳仪说出那句话后,赶紧乖乖走了。看他们退出包厢时的样子,就好像真的很害怕她走火似的。
事实上,就连董天庆自己都被陈佳仪吓傻了。
在那些保安离开之后,他一脸懵逼的望着陈佳仪说:“你,你,你不是**的?”
“你妈才是**的!”陈佳仪恶狠狠地骂了一句:“你涉嫌嫖-娼,跟我们走一趟。你最好是配合一下,否则可别怪我枪走火…;…;”
董天庆脸都白了,他好像比那些保安更害怕她走火。
其实,事后很久我才听见陈佳仪的同事说,陈佳仪的枪是真的走过几次火。
据说第一次走火是她刚进刑警队第一次跟着一群爷们儿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那次是抓一个持枪杀人犯。他们查到了这个杀人犯的位置,半夜偷偷摸过去包围这个杀人犯时,前门的主攻刚摸到杀人犯卧室门口,守在后门的陈佳仪枪响了。
还好当时在前门带队的队长反应快,马上带着前门的人踢门进去及时击毙了这个杀人犯,不然这天晚上很可能会因为陈佳仪而有同事牺牲。
不过事后局长让陈佳仪去给他检讨的时候,她居然很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有点害怕,手有点发抖嘛,毕竟我是第一次拿枪执行任务,人家是女人嘛,手抖一下不是很正常吗?
据说当时局长差点没被她气得背过气去。
第二次,她是在局里办公室擦枪的时候走火的。第三次,是在山里追捕嫌犯的时候“走火”的。其实第三次走火那是陈佳仪骗人的,因为那次不是走火,是她看见了一只兔子…;…;
如果是一般女人,在山里看见兔子,肯定不会舍得对那么可爱的兔子开枪。可陈佳仪这吃货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野兔肉应该很好吃吧?
当然,她也不是已经脑残到一点都不想事的地步了,她当时开枪的时候是在回家的路上,因此那次没抓到嫌犯倒是不能怪她。甚至带队的队长都帮他隐瞒了这次“走火”,毕竟只是一颗子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