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恰逢王楷当班的日子。
雁门守备大营,门前铸着两尊抬蹄嘶鸣的铜马,每一根鬃毛都刻画的栩栩如生。
门内传来的守备军操练有序齐喝声大有投鞭断流之势。
作为雁门城内赫赫有名的纨绔,在王楷看来,当班就是换了个地方继续享受日子而已。
整个雁门军除去大将军之外,无不以他为尊,而他不负众望,成为了军中翘楚,未来极有可能接过军权。
这也是他自傲的资本,同样的,自己粉面桃眼,仪表堂堂,生得一副好皮囊,自是讨人喜的。
昨夜刚与唱曲的小娘子一见如故,在香房中缠绵,行鱼水之欢,日上三竿才回到营里当班。
周围的守备皆是披甲带刃,王楷则是头挂高冠,腰束玉带,一身华服,屁股坐在铜马边,处其间。
“王守备,昨夜那姑娘如何啊?”一众追随者拥在王楷身边,揉肩捏背,心底都想攀附这位公子哥。
王楷神采飞扬,舌头舔舔嘴角,微闭双眼,深吸一口气,似在回味昨夜一晚的蜜味,“那滋味,妙,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这话说得不免让在场所有人都浮想联翩。
“守备年轻有为,正乃我雁门军日后的中流砥柱啊。”
“是啊,是啊。”
周围的人纷纷谄笑献媚,对王楷是赞不绝口,仿佛那个擅自闯入女子闺房,飞扬跋扈的公子是另一个人似的。
“诸位将士不在其位,尽其责,反倒是围在一起,这就是我大唐的脊梁吗?当真是好笑!”
身后一道冷声响起,林婴在念星晨的搀扶下已来到了守备军营门外,见到这些如狗般强行献媚的将士,她当真是动怒了。
守备军虽只负责雁门城内的治安巡视,但这等腐朽的风气怎会如此盛行,长安内不少见,竟在北境也如此蔓延。
王楷听见声音后,顿觉刺耳,心中不知为何也是烦闷得很,自铜马雕像下起身,高挑的身材在众人之中就是鹤立鸡群,一眼就扫见了人群外的林婴和念星晨。
念星晨自带的戾气让他眼光停留片刻后又落到了林婴身上。
静养几日后,她身上的内伤已是快痊愈了,脸上的气色也好了许多,尽管身上是不起眼的粗布衣服,但那灿若玫瑰的神气却是掩盖不出的。
丹唇皓齿,肤白如雪,加之漂浮空中的柳絮,似那云间的仙,镜中的月,美得虚幻。
王楷望见这等可人儿,骨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