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我在没有小伙伴的情况下独自看家,搬家了七次,活了25年。
幸好这二十多年中,我的小伙伴清歌和余婉因时长会过来陪伴我。
我最初的春心萌动就是躲在被子里悄悄听清歌讲述她那小说一般罗曼蒂克的恋爱史勾引出来的。虽然这是和我一样年纪的隐族小萌新,但她一出生便固定在20岁的青春美好样子。
余婉因是个喜欢踏遍无人区的隐族强悍少女,以致于我基本上一年只能见到她一次,对了还有她那比我还萌新的便宜弟弟。不过这个便宜弟弟也是个腹黑的,若干年后竟然以年轻了余婉因200岁的惊人年龄差收了余婉因,自此余婉因从强悍少女化身为温婉少妇。
不要问我为什么搬家,你身边若是存在一个不老不死的生物你不会被吓死么?幸好易明爸爸和阿苏妈妈从不缺钱,也在东方国以及世界的各个地方置办了多处房产。
易明爸爸恢复隐族身份之前他就是个资产成山的商人。活了这么久的老怪物,心思算计自然是比才能活几十年的蜉蝣要深沉的多。
阿苏妈妈现在经营着一家美容会所。低调内敛的选址与古色古香的装潢。阿苏妈妈对皮肤护理与抱养颇有研究,而且多是失传古法。现在这家美容会所自是高端定位,价格昂贵,而且每日只接待10人。现在预约的日程就已经排到了半年后,若不是预约期只有半年,我看这帮子贵妇和明星会预约到10年后。
对了,我现在重生后已经499岁了,现在按照这批人类的纪元是公元2035年。相对以前,我更喜欢最近几十年的时光。衣服种类多了,包包装饰更多了。而且现在的出行效率很高,不用浪费太多时间在无聊的路上。虽说我们靠念力可以瞬移,但阿苏妈妈怕我还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封印了我的瞬移,因为我们需要在满是人类的世界与人类和平共处。
先前一百多年,我被阿苏妈妈和易明爸爸带去过各种地方,他们说,如此漫无止境的生命不浪费在有趣的事情上是一种罪过。所以,我进入古国皇宫参加过选秀,当然,我最终做了一位女官。去炎热的地方吃好吃的水果,去极点看极光。
也去藏区草原和阿苏妈妈,易明爸爸一起试着当一家子游牧民族,不过遗憾的是,最终失败了,因为隐族有着嗜血的晶元,也同样对这些低等动物有着冥冥之中的威慑力。能想象500多只羊,200多头牛看到你的时候,后腿跪地匍匐状的向着你长跪不起发出祈求的呜咽么?我的天那,那一刻我差点放弃了吸食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