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宁志远这条老狗,想不到他亲自带兵过来了。”大王子阿罗布当然认得宁志远这个死敌,不禁气得咬牙切齿。
看到宁志远亲自带兵上阵,其他胡人将领和幕僚更是觉得事情不妙。
宁志远身为西北之主,其身份和地位在西北无人能比。
如今连他也亲自上阵了,可见对于这一战,宁家是极有把握的。
在这种己方兵力原本就远逊于对方的情况下,要跟这样经验丰富的沙场老将对阵,确实不妙啊。
此时在西北军阵中,站在宁志远身后的宁雅柏指着城头一个十分显眼的人对身边的妹夫说道:“阿真,你看,那个身披金甲的大将,就是胡人的大王子阿罗布,他就是这些胡军的总帅。”
跟大舅兄一样身穿铠甲、头戴铁盔的池非有些好奇地问:“我还以为只有汉人皇帝才喜欢穿金甲,想不到连胡人也好这口。”
“倒也并非如此。胡人一向不以金色为尊,倒是比较喜欢黑色或褐色的盔甲。
因为胡人喜欢夜袭,穿这两种颜色的铠甲才不容易在夜里暴露行踪。
听说这大王子阿罗布很喜欢汉人的东西,或许是受此影响,才改穿金甲以示其身份。
我甚至怀疑,他身上这套金甲是不是当年从顺天帝赵焞丰那里扒下来后,叫匠人改成这样再自己穿上的。”
“听你这样一说,倒是挺像的。
他那身金甲除了头盔和肩部的装饰比较特别以外,其余部分从样式来看,确实很像汉人皇帝所用的东西。”
宁雅枫插口道:“既然这胡狗这么喜欢金色,等我把他活捉后,就用纯金做的软刀子蘸上盐一点点地割他的肉,让他尝尝什么叫生不如死。”
宁雅柏冷笑道:“这还不够,我要把他做成腊肉来喂狗。
发生在江南的这场大瘟,就是这胡狗大王子在背后搞的鬼。”
听到身后两个儿子和小女婿的小声对话,站在阵前的宁志远露出了淡淡的笑容,眼中充满了志在必得的霸气。
小女婿并非武将,原本是不必跟着他一起上战场的,只需在后方观战即可。
但跟所有刀头舔血的武将一样,征战沙场多年的宁志远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相信“命数”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
这么多年来,通过一件件使整个西北和东北发生巨变的实例,宁志远早就已经视小女婿池非为自己的福星,感觉有他在身边,打赢这场大战的把握会更大,因此才破例把他也